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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16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于9月12日启动

2016-08-26 09:24:13 来源: www.kuke99.com 阅读: 1576 编辑: 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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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从广东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9月12日启动。具有中山市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中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即日起可准备相关材料,如学历证书、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体检表等。

据了解,教师资格证的认定范围包括: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在9月12日至9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szg.edu.cn/)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完成网上申报后,于9月12日至9月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向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服务办公室提交书面认定材料。

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认定的市民需准备好13项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在编正式教师任教科目证明、《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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