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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学年浙江嘉兴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三批)(面向研究生)(20人)

2023-04-28 09:32:20 来源: 桐乡市人民政府 阅读: 949 编辑: 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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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公开招聘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22〕20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桐乡市教育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面向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具体岗位计划、资格要求详见《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3学年教师(第三批)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7年5月11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5月1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于2023年5月1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或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暂不作教师资格要求)。

  (六)户籍不限。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已被桐乡市教育局列入2023年新教师拟录用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3年5月11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流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1.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11:00,14:00-16:00)

  2.地点:桐乡市教育局二楼报告厅(桐乡市康民路280号)

 

  3.报名提交材料:

  (1)《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3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报名不予受理。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即同一岗位的岗位计划数和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的1:2,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下午。

  (三)考试

  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超过1︰3(含1:3)比例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1︰3的岗位采取先面谈、后面试的形式,并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超过1:30的岗位(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岗位,超过1:15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再面谈,后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的1:6比例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再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谈人员依据,不计入面谈和面试成绩。面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对象。面谈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笔试和面谈时间预计为2023年5月13或14日。

  面试采用微型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5月20日。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出现入围体检、考察人数超出招聘计划数情形的,以面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谈成绩相同,有笔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不笔试的岗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排名。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部分学校统配的岗位将在面试开始前,进行学校分配的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入围人员由桐乡市教育局安排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前或公示后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4.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0573-88021571

  (二)监督投诉电话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573-88110805

  (三)查询网站

  中国桐乡门户网站:http://www.tx.gov.cn/index.html

  附件1:《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3学年教师(第三批)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3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桐乡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来源:http://www.tx.gov.cn/art/2023/4/27/art_1229403290_5106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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