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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还未开始,因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考生认定需要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定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现场确认等事项,黑龙江省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下: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2022年黑龙江教师资格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黑龙江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黑龙江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在黑龙江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