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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4-04-02 11:38:50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618 编辑: 王老师

库课网校

  为确保2024年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察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生方式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方式及比例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公共选修课除外,但须满足毕业应修学分)平均成绩(不能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我校专科学生中若有意愿升本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存在成绩排名一致的情况时,依次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推荐:

  (1)本细则优先选拔条件中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奖项称号获得情况。

  (2)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六、四级考试和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依序)通过情况。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二级、一级考试依序)通过情况。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我校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为25%。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相关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四、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升本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高职高专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具体专业对接按照教育厅发布的《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执行。2024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见附件1。

2024年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五、选拔工作日程安排

  (一)校内生源选拔工作日程安排

  1.公布实施细则。教务处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将《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下发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本学院2024届毕业生。此细则在教务处官网上同步公布。

  2.做好成绩排名。各二级学院按照本细则要求对本学院各专业学生进行成绩排序,学生无异议后于3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成绩排名材料发送电子版到教务处邮箱:jwc@guat.edu.cn。教务处将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对审核后的学生成绩排名和不占指标情况进行公示,校内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官网公示内容保留至今年年底。

  3.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各二级学院于3月31日前,组织本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填报《高等学校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统计表》(见教育厅附件4)并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guat.edu.cn。

  4.学生填报志愿。4月2日前,各二级学院安排工作人员按专业学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确认符合选拔条件学生的升本意愿,组织符合选拔条件并自愿升本的学生按要求填写纸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填写要求见模板),经审核后登录“专升本系统”完善本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排名在前但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需提交有本人签名的放弃声明。“专升本”系统内所上传的学生本人照片应为本人近期照片,图像清晰有效。

  5.学院审核材料。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负责对学生填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规范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推荐表填报模板)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推荐表内“所在(院)系推荐意见”由本学院负责专升本工作的领导审阅后签署推荐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6.报送推荐材料。经审核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在4月2日前将下列材料交送教务处,电子档发送教务处邮箱:jwc@guat.edu.cn。

  (1)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纸质,按排名顺序排序)。

  (2)《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纸质+电子)。

  (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纸质+电子,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学生放弃升入本科学习声明(纸质、按排名顺序排序,纸质需有学生手写签名并加盖手印)。

  (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纸质+电子)。上述表格请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4号)相关附件。

  7.学校审核推荐。教务处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4月10日前,完成拟推荐名单学校官网和校内张榜公示,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官网公示内容保留至今年年底。

  (二)合作院校生源选拔工作日程安排

  1.确定合作意向,做好生源对接。有意向与我校合作开展专升本对口招录的院校,填报《本科高校对口招录高职高专学校专业和计划表》。表格电子版于3月21日前发送到邮箱:jwc@guat.edu.cn。我校根据专升本计划和意向院校申报的生源情况,与意向合作院校协商确定具体的专业对接方案。

  2.签署合作协议。3月24日前,与合作开展专升本对口招录的合作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并将教育厅审核确定的对口招录专业和计划数在专升本系统中填报。

  3.组织选拔推荐。合作院校按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我校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4.公示推荐名单。各合作院校推荐选拔升入我校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名单,必须在学校官网和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学校官网上公示的信息应保留至当年年底。

  5.报送推荐材料。选拔推荐升入我校学习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合作院校在4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给我校。报送材料包括:

  (1)学校公文纸质版一份。(2)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教育厅通知附件2)纸质版一份,相关数据按教育厅文件附件8的要求录入专升本系统。(3)教育厅附件3、5、6相关数据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录入专升本系统上报。

  (三)审核录取工作日程安排5月6日前,我校在审核合作院校和本校二级学院报送的推荐材料后,提出拟录取意见报送教育厅,并在专升本系统中完成录取操作,填报相关数据。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招生工作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相关通知。以上时间节点,均可能因本科院校计划下达时间发生变动。

  六、专升本人才培养工作

  (一)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我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我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桂航教〔2021〕36号)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人才培养方案管理。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单独编班,编入相应专业大三年级学习。我校将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或课程衔接方案,科学安排教学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

  七、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严格遵循工作要求。在“专升本”工作中,各合作院校和我校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专升本”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凡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按教育厅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提请相关单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教务处负责将《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在学校网站公布,各二级学院负责将实施细则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公布,确保每一位学生能知晓。教务处负责将全体应届毕业生成绩及排名、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名单、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等信息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三)严格把关报送数据。各合作院校和我校各二级学院应按要求认真核实报送的专升本材料及数据,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提前告知学生在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到入学报到注册前不要更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避免影响后续入学事宜。

  (四)严格信息管理。各合作院校和我校各二级学院在按工作要求发布各类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内容时,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简洁、够用原则,只发布必要的个人信息,不得发布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如必须发布,须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如采取技术措施部分遮挡等。在报送涉及师生个人信息数据时,也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五)严格入学资格复核。我校将对普通专升本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入学前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同时,对学生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册、毕业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身份证和新生本人“六对照”,认真核验学生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严防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行为。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773-2253027;成向泽,联系电话0773-225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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