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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2024-03-21 17:29:50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804 编辑: 王老师

库课网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4号)的文件精神,为使我校普通专升本推荐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选拔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广西区内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广西区内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选拔条件

  01应届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人才培养方案为标准进行各专业成绩统计和排名。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的具体选拔要求根据各本科高校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学校《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柳职院教字〔2021〕21号)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学籍异动的学生应按复学或转专业后编入年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业。如人才培养方案有变动的,学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补修相关课程。

  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权益,我校经研究确定平均成绩计算及排名规则如下:

  无学籍异动的学生:需按教学计划的要求将1-5学期开设的课程全部修完,未修的课程计入成绩平均分(按0分计),并按平均分进行排名。

  有学籍异动的学生(包括因服役保留学籍、伤病休学或转专业等原因学籍异动的学生):按学生在校期间实际修读完成的教学计划1-5学期课程计算平均分并排名。根据今年专升本工作进程安排,计入平均分的课程为截至2024年3月18日(含3月18日当日)获得成绩的教学计划1-5学期课程。

  扩招班(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学生成绩排名单独核算。

  采用天工班、订单班等培养形式的学生如需独立排名,由专业所属二级学院提交成绩排名方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执行。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02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选拔推荐

  01应届生选拔方式及比例

  1.选拔方式

  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

  按照教育厅文件,我校为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选拔比例不超过3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学院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02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拔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我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我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我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四、成立学校专升本工作机构

  (一)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为使我校普通专升本推荐工作有序、公平、公开、公正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子林 甘金明

  副组长:瞿凡 鞠红霞 李善文 冉福松

  成 员:黄莉 陈波(纪委办) 黎华 王大红 钟旭 吴坤 覃宗万 杨小浒 黄宁 周继春 陈月明 崔智慧 王富春 吴星 王慧 杨歌谣 雍佳 职 责:指导监督全校2024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开展,审核学校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二)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

  01综合审查组

  组 长:黄莉

  副组长:陈冬玲 吴坤 覃宗万 杨小浒 黄宁 周继春 陈月明 崔智慧成 员:覃慧川 覃鑫 龚仕涛 韦伟 曾志 卢岚岚 黄曼 覃洋 夏佩 唐燕红 尹逸 覃小红 张峻旋 蓝纤纤 梁彩虹 赵令群职 责:负责制定普通专升本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负责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负责普通专升本有关规定的解读和答疑工作;负责与本科院校的协调工作。

  咨询电话:0772-3156667,邮箱:3156667@163.com

  02督察组

  组 长:陈波(纪委办)

  成 员:陆育增 卢恒 蒙以嫦 冯美英 莫徽忠 李上田 袁晓夏 刘滔 石少明 农迎春 龚文静职 责:负责对普通专升本选拔推荐工作的全程监控,处理举报及投诉等。

  投诉电话及邮箱:0772-3156006,lzzyjwdd@163.com

  03成绩核查组

  组 长:黎华

  副组长:王岳 关意鹏 邓益民 蒋向辉 陈波(环食) 凌世寿 谭欣 陆进成 员:张体芳 刘霞 李松 蒙坚 朱恩洲 罗桂湘 易新亚 秦熙治 罗柳萍 莫文锋 黄怡菁 谭巧秀 董日月 林溪 李旻珺 韦彦竹职 责:提供毕业生相关数据及照片;指导二级学院核算成绩,汇总全校学生成绩数据;认定技能比赛、创新创业大赛类型及等级是否属于不占指标范围及奖状真实性;核实推荐材料中成绩相关信息并签署教务处推荐意见。

  咨询电话:0772-3155160

  04奖惩核查小组

  组 长:王大红

  成 员:杨燕华 陆露 朱江 李静宜

  职 责:提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审核符合升本条件的学生曾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的纪律处分是否已解除;提供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名单。

  咨询电话:0772-3156110

  0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服务小组

  组 长:钟旭

  副组长:陈勇棠

  成 员:刘勇

  职 责: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及立功情况;审核符合升本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是否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协助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升本政策宣传工作。

  咨询电话:0772-3156273

  06二级学院专升本工作小组

  组 长: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学生科长

  成 员:各二级学院专升本专干、2024届毕业班辅导员

  职 责:做好专升本工作宣传动员;协助做好学生成绩公示;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填报材料;组织专升本材料初审;组织二级学院公示。

  咨询电话:

  机电工程学院:0772-3156176汽车工程学院:0772-3156317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772-3155381环境与食品工程学院:0772-3155201财经与物流管理学院:0772-3155560贸易与旅游管理学院:0772-3156327艺术学院:0772-3156536

  五、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01制定实施细则(3月11日-3月15日)

  综合审查组制定《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本校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招生就业处于3月15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教育厅(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上传至专升本系统),经过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通过学校就业服务网、二级学院网站、班级QQ群、校内公告张榜等方式向全体学生公布。

  02广泛宣传动员(3月12日-3月25日)

  二级学院专升本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培训、向毕业班学生传达学校普通专升本文件及有关规定和要求,让所有学生了解普通专升本的意义和具体选拔推荐办法。

  03收录基础数据(3月18日-3月25日)

  成绩核查组开展成绩核算工作。3月22日前,教务与实训管理处将高职高专2024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报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于3月22日前录入系统上报教育厅。

  3月22日前教务与实训管理处将全体学生成绩排名、生源数据(不含不占指标、建档立卡名单、优先录取原因等)发招生就业处。

  3月22日前,招生就业处将全体生源数据发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

  3月24日前,学生工作处提供原建档立卡数据,并审核选拔范围内学生是否存在违纪处分未解除情况,并将数据结果发送到招生就业处。二级学院将优先录取原因填写好后,将全体生源数据发招生就业处。

  3月25日,招生就业处将生源数据上传教育厅专升本系统。

  04公示学生成绩(3月18日-3月22日)

  成绩核查组开展成绩统计工作。二级学院统计2021级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并按同年级同专业进行成绩排名,将全体学生成绩进行不少于3天时间的公示。公示内容需含平均成绩、排名、成绩是否符合专升本要求、不符合要求原因、各科目具体成绩明细等信息。公示结束后,教务与实训管理处于3月22日前将成绩公示材料汇总发招生就业处,需含学校总表及各专业分表。

  05公示不占指标名单(3月19日-3月24日)

  3月19日前,二级学院将不占指标学生名单及佐证材料发奖惩核查小组,由奖惩核查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在3月21日前对材料进行审核。教务与实训管理处负责审核技能比赛类不占指标材料;学生工作处审核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校团委审核自治区级“优秀团干”名单;武装部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及立功材料。

  3月22日—3月24日,学校对不占指标数据公示3天,公示模板见附件8。区优秀毕业生不占指标名单需等教育厅文件下发确定,公示时间将根据教育厅文件变动。

  06确定合作高校(3月11日—3月24日)

  3月11日—3月24日,招生就业处要积极走访、主动对接各本科院校,确定好对口招录的本科院校、专业和计划数,并与本科院校签署对口招录协议。

  3月25日前,综合审查组组织二级学院按照本科院校的要求,结合专业对口兼顾均衡的原则,对本科下发的招生计划进行细分,并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报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及本科院校审定,无异议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对口招录学校和专业。公布时间或因最后一所本科学校下达招生计划时间发生变动,具体时间以最后计划下达时间为准。

  07填报志愿、组织初审(3月25日-4月7日)

  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进行选拔推荐,学校遵循“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选拔推荐。

  3月26日—3月28日,二级学院组织符合选拔条件、自愿报名的学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提交个人有关材料(如各种获奖、等级证书复印件),签署升入本科学习诚信承诺书,并报二级学院专升本工作小组进行初审。

  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广西教育厅专升本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并开展审核,登录系统时间以下发通知为准。符合选拔条件,但自愿放弃升本的毕业生,需签署自愿放弃声明,并登录“广西教育厅专升本系统”完成“放弃”操作,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08二级学院公示(4月8日-4月10日)

  4月8日,二级学院将申报名单发综合审查组核查确认,综合审查组确认无误后方可公示。

  4月8日—4月10日,二级学院专升本工作小组将初审合格的学生通过二级学院公示栏、网站、班群公示3天。

  09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3月31日前)

  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服务小组主动关注并了解相关政策,面向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做好宣传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承诺书确定升本方式,于3月31日前汇总填写《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统计表》发招生就业处。

  若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选择学校选拔升本方式,需在3月31日向学校提交选拔推荐升本的相应申报材料,二级学院需提交更新所涉及专业的附件10。

  如确定参加综合考查方式升本,请按照招生考试院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文件或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完成报名、现场确认、考查、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

  10学校审核材料及公示(4月11日-4月19日)

  4月11日前,二级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汇总至招生就业处,具体材料说明另行下发。上报的学生姓名、民族信息、身份证号、高职专业、本科院校名称、本科专业名称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4月11日—4月14日,综合审查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4月15日—4月19日,综合审查组将拟推荐专升本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公示栏张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11。异议和投诉情况由督察组受理。

  11保送推荐材料(4月19日前)

  综合审查组将确定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统一汇总后,由招生就业处于4月19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及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

  12审核公布录取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对有关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布普通专升本录取名单。

  13组织专升本学生报到事宜(8月-10月)

  招生就业处及二级学院要协助本科院校做好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主动关心毕业生在入学报到事宜上存在的困难,及时提供相应答疑服务,提醒毕业生按时报到,努力提高本科院校报到率。确认毕业生报到后,按本科学校要求邮寄毕业生档案。

  注:以上时间节点,均可能因本科院校计划下达时间、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发生变动。

  六、工作要求

  01提高政治站位规范选拔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专升本工作,加强沟通对接,强化责任担当,保质保量完成普通专升本工作任务。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推荐,防止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部门或个人责任。

  02严格落实信息公开

  学校招生就业处及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统一公开实施细则、全体应届毕业生成绩及排名、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名单、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等信息,招就处负责将加盖公章的公示信息材料和公示网页链接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专升本系统。

  03严格信息管理

  各二级学院在班级群及网站发布公示各类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内容时,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简洁、够用原则,只发布必要的个人信息,不得发布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如必须发布,须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如采取技术措施部分遮挡等。各二级学院在报送涉及师生个人信息数据时,也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04严格把关报送数据

  各二级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在自治区专升本系统填报信息及录取数据,避免因信息有误造成学生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情况。同时,严禁学生在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到入学报到注册前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05严格入学资格复核

  各申报升本的毕业生要确保在报到前获得毕业资格,本科高校将对普通专升本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对入学前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同时,本科院校会对学生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册、毕业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身份证和新生本人进行“六对照”,认真核验学生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杜绝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身份证识别+人脸识别”信息对比系统,严格对比新生姓名、身份证和人像信息,确保新生入学环节“实名实人”。

  七、其他

  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包含“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细则如有变化,以自治区教育厅新规定为准,成绩核算及排名相关事宜由教务与实训管理处解释,其他选拔工作细则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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