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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音乐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19-02-27 11:54:02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6728 编辑: 张老师

库课网校

  2019年浙江音乐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如果你准备报考浙江音乐学院,一起来看看该院校的招生详情吧。

  2019 年我院拟面向浙江省选拔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 3 个专业学习(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选拔原则,计划招生 30 名, 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考试科目

浙江音乐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

  注:

  1. 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且成绩合格。

  二、报考条件

  1. 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身体健康,报考各专业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报名与考试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详见《浙江省 2019 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二)专业加试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文化考试报名之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我院的专业志愿。

  1. 报名及相关要求:

  ⑴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9 年 1 月 10 日~14 日

  ⑵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 年 1 月 17 日~18 日

  ⑶网上报名网址:http://zs.zjcm.edu.cn

  ⑷收费标准:专业加试考试费为 180 元/人

  ⑸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

  ⑹加试时间:2019 年 1 月 20 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⑺考试携带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就读专业证明》,证明格式在报名系统中下载。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2. 加试内容及要求:

  (1) 音乐表演专业

  ● 声乐演唱(仅限美声与民声演唱):自选歌曲两首,背谱演唱。

  注: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

  ■ 分值比例:专业加试成绩满分 100 分=声乐演唱成绩

  ● 钢琴演奏:自选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背谱演奏。

  ■ 分值比例:专业加试成绩满分 100 分=钢琴演奏成绩

  ● 中国乐器演奏:

  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背谱演奏,不得使用伴奏。

  (乐器范围:二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笛子、唢呐、笙、民族打击乐)

  ■ 分值比例:专业加试成绩满分 100 分=乐器演奏成绩

  ● 流行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中外文作品各一首),背谱演唱。

  ■ 分值比例:专业加试成绩满分 100 分=流行演唱成绩

  注:考生请同时提供伴奏用移动 U 盘和 CD 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 U 盘和 CD 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也可选择自弹自唱(伴奏乐器仅限钢琴、民谣吉他),吉他自带。

  (2) 舞蹈表演专业

  ① 作品表演:表演自选舞蹈作品一个,仅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

  ② 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测试:

  专业技巧:大跳、倒踢紫金冠(女)、双飞燕(男)、原地撕叉跳、四位转、平转、旁腿转(男)、点翻身(女)、串翻身(女)、蹦子(男)。

  技巧组合:包括控制、跳、转、翻等技术技巧。

  注:考生必须身着练功服参加面试项目测试,不得着裙装;作品表演需同时提供伴奏用移动 U 盘和 CD 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 U 盘和 CD 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 分值比例:专业加试成绩满分 100 分=作品表演成绩 50%+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测试成绩 50%

  (3) 表演专业(越剧表演)

  ① 基本功:腿毯功、身段动作。测试考生的形体素质及力度、软度和动作协调性。

  考试范围:由腰腿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四项组成。考生可根据各自不同行当,在完成其中两项的基础上,允许考生可再有侧重地选择考试项目。

  ② 剧目片段表演:测试考生综合表演能力

  考试范围:考生可根据不同行当,自选最能体现自己综合表演能力的剧目片段。时间要求在 8 分钟以上,15 分钟之内(不用彩妆, 表演道具自备,伴奏和配演自行解决)。

  ③ 即兴小品表演及口试:测试考生艺术想象力及即兴创造能力考试范围:命题在考场随机抽取。

  注:考生须身着练功服参加各项目测试,其中剧目片段表演须同时提供伴奏用移动 U 盘和 CD 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 U 盘和 CD 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 分值比例:专业加试成绩满分 100 分=基本功成绩 30%+剧目片段表演成绩 50%+即兴小品表演及口试成绩 20%

  (三)成绩公布

  我院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数的 4 倍,且专业加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的原则,分别划定合格考生名单,于 3 月15 日前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同时,考生也可在官网查询成绩。

  四、录取

  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按照艺术类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院将及时在官网上公布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录取通知书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7 月份)统一寄发。

  五、学籍管理

  新生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

  新生按个人意愿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制 2 年”,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其他事项

  1. 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2. 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9808080

  邮政编码:310024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

  3.举报电话:0571-89808200

  举报邮箱:jbx@zjcm.edu

  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

  2019 年 1 月 7 日

  来源: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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