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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学院专升本2022年招生简章

2022-03-15 14:03:21 来源: https://www.ahzsks.cn 阅读: 19180 编辑: 李老师

库课网校

  学校全称:铜陵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 号(翠湖校区)

  铜陵市北京中路 297 号(育秀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址: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魏武路 001 号;【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翠湖四路 2689 号;【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 24 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铜陵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铜陵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1.1 招生专业计划

  (1)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20%。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1.2 招生专业范围

铜陵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范围

铜陵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5 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2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申请条件:a.符合上述报名条件;b.符合皖教高〔2020〕2 号、皖教秘发〔2021〕204 号规定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条件。

  2.2 报名办法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2〕1 号)的要求在 2022 年 3 月 18 日 10:00 至 3 月 22 日 16:00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 3 月 24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请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 8:00-20:00(逾期不再受理)将如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737644061@qq.com),邮件命名方式须为:外省生源退役士兵报名+姓名+报考专业+手机号码,我校将于 3 月 19 日前通过电话告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善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资格审核所需材料:a.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b.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c.退出现役证。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请于 3 月 21 日17 : 00 点 前 将 下 述 材 料 电 子 版 ( jpg 格 式 ) 上 传 到 我 校 专 升 本 报 名 系 统 ( 网 址 :http://211.86.210.20/zsbbm/),过时不予办理。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 承诺书(附件 1);b. 申请表(附件 2);c. 身份证正反面;d. 退役证;e. 立功受奖证书;f. 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在校期间完整学习成绩表。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 承诺书(附件 1);b. 申请表(附件 2);c. 身份证正反面;d. 获奖证书;e. 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在校期间完整学习成绩表。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电话通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鼓励政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继续参加 4 月 9 日-10 日的专升本考试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专 业课 考试 准 考证 : 通过 我校 报 名资 格审 核 的考 生 请登 录我 校 专升 本报 名 系统(http://211.86.210.20/zsbbm/)打印专业科目准考证,具体时间及操作办法在我校招生网(http://zsb.tlu.edu.cn/)另行公布。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3.1.1 符合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 3 月 31 日组织的面试(我校将电话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英语水平和职业素质等。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2022 年 4 月 9 日-10 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3.1.2 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参加我校 4 月 11 日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将电话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外,此类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2022 年 4 月 9 日-10日的公共课和专业课科目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见附件。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铜陵学院翠湖校区(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 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铜陵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3.3.1 成绩公布:公共课成绩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执行。专业课成绩及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测试成绩可在我校官方网站查询。

  3.3.2 成绩复核:

  (1)成绩复查流程: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成绩复查受理时间内,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查。公共科目成绩复查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

  (2)成绩复查结果:对专业科目成绩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待核准后将变更结果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3)相关说明:成绩复查只限于错统、漏统、漏改等情况。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我校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20%。若出现同分考生,依次按照国家级等次、省级等次和在校成绩,择优录取。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依次获功等级和在校成绩,择优录取。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所有科目总分不得低于 25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

  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

  当招生专业的线上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且该专业的线上普通合格生源充足时,该专业剩余专项计划调入该专业普通计划;当招生专业的线上普通合格生源不足时且该专业专项计划线上合格生源充足时,该专业的剩余普通计划依次调入该专业的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4.3.2 专业间计划调剂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符合录取条件且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计划分配比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录取规则与“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 规则一致。校本部的会计学专业调入的计划最大不超过 50 人。

  2022 年我校校本部招生与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招生专业计划不互调,生源不互调。

  4.3.3 外校生源调剂

  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和校内专业调剂后,若校内专业仍有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和普通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1)申请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专业招生范围,我校将组织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普通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考生所考公共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且所考专业课科目须有一门与调入专业相同;e.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总分不低于 2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

  调剂录取细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考生公共科目总分与单科成绩均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tlu.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须遵照我校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等项目,奖助金额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 6000 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http://zsb.tlu.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0.5 我校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严格依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教计〔2006〕15 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

  0562-5881977(铜陵学院纪委办)、

  0562-5883647

  (铜陵学院招生办);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62-5881020 0562-5881961 0562-5883647(兼传真)

  学校网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 号 铜陵学院翠湖校区

  招生网址:http://zsb.tlu.edu.cn/

  本章程由铜陵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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