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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专升本2022招生简章

2022-03-15 11:38:19 来源: https://www.ahzsks.cn/ 阅读: 11716 编辑: 李老师

库课网校

  学校全称:亳州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 2266 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亳州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1)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10%。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1.2 招生专业范围

亳州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范围

亳州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5 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2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业。

  2.1.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高职阶段专业符合招生专业范围;高职阶段成绩符合毕业要求;技能大赛项目符合安徽省教育厅公布赛项及名单要求。

  2.2 报名办法: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2〕1 号)的要求在 2022 年 3 月 18 日10:00 至 3 月 22 日 16:00 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 3 月 24日 17:00 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需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时间:2022 年 3 月 19 日-3 月 21 日(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 2266 号,亳州学院勤政楼 2052 室(联系电话:0558-5367131、5598588);根据疫情状况,来校考生关注我校官网通知,做好相应准备(下同)。

  (3)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a.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b.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c.退出现役证。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在现场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请 xxx 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2 专升本报名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bzxyzsb@bzu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月 23 日 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8-536713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 承诺书(附件 1);b. 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正反面;d. 退役证;e. 立功受奖证书;f. 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成绩要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的签字、盖章)。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 承诺书(附件 1);b. 申请表(附件 2);c. 身份证正反面;d. 获奖证书;e. 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成绩要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的签字、盖章)。

  以上两类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下载填写《承诺书(附件 1)、申请表(附件 2)》。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2.4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另需登录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音乐学》选择(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其中一项)。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2 年 4 月 9 日-10 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时间:4 月 7-8 日。4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亳州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http://www.bzuu.edu.cn/zzxx/)免试退役士兵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于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http://www.bzuu.edu.cn/zzxx/)另行公布。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3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 到我校勤政楼 2052 室参加面试复审。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亳州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亳州学院专升本考试时间

  免试退役士兵:测试时间:4 月 10 下午 17:00—19:00测试地点和方式,请密切关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并保持手机畅通。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4 月 15 日登录网址:http://www.bzuu.edu.cn/zzxx/“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复核: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下载《查分申请表》,填写后送至我校勤政楼 2052 室。截止时间:4 月 16 日 17:00。由我校汇总后由复查组(不少于 3 人)统一核查。对专业科目成绩复核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成绩复核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加错分、登记错误等情况。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优先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首先录取技能大赛获奖面试合格考生。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排序: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如出现免试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免试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含在普通计划内,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中录取。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

  专项计划没有完成时,剩余计划调整至其它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若普通计划没有完成,优先考虑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如下:按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按对应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其它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将按比例调整至合格且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优先考虑相同类别计划的调整。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4.3.3 外校生源调剂

  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填报志愿时,考生须满足:①原高职(专科)专业要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②报考专业一致,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③文科、理工科、艺术类、体育类不得跨类调剂录取;④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课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等条件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专业类别、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校网站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文件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体系。每年评选国家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 8000 元;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 5000 元;评选国家助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 20%,每生每年平均资助 3300 元。学校每年还从事业费收入总额中提取 5%,用于优秀学生奖励、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工作。办理程序及材料见《2022 年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邮寄)。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8-536706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

  学校网址:http://www.bzu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bzuu.edu.cn/zzxx/

  本章程亳州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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