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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02-09 11:06:37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1947 编辑: 吴老师

库课网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 号)精神,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州学院。

  (二)学校代码:0121(浙江省代码)。

  (三)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学院。

  (五)办学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

  二、招生计划

湖州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三、招生对象、招考类别、报名办法与志愿填报

  具体详见《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zs.net)完成报名与志愿填报。

  四、综合测试

  有关综合测试具体安排将提前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布。

  (一)测试时间:具体以学校招生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测试地点:湖州学院(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

  (三)测试方式:采用职业适应性综合测试(以下简称“综合测试”)。

  (四)测试考生名单:学校将在招生网公布进入综合测试考生名单。

  (五)测试内容:机考。主要考查学生职业适应性与综合能力。

  (六)试题结构:试题结构由综合素质(40%)、逻辑思维(30%)、专业潜质(30%)组成。

  (七)成绩评定及公布: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学校不另行公布成绩。

  (八)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免于参加综合测试。

  五、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第一志愿填报“湖州学院”的全部考生名单提供给学校,学校进行分类录取,具体如下:

  1.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免于参加综合测试并优先录取,剩余专业计划进入后续录取程序;

  2.在全部投档考生中按各招生类别分别剔除免于参加综合测试并优先录取的考生后,若同一招生类别内的剩余考生数不超过该招生类别剩余总计划数并能安排全部剩余考生专业志愿的,该招生类别学校不进行综合测试并全部录取;

  3.若同一招生类别内的剩余考生数超过该招生类别剩余总计划数,该招生类别剩余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具体见本简章第四条“综合测试”)。在有综合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按各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生类别内专业剩余计划数1:1确定学校拟录取考生名单。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试题结构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试题结构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逻辑思维、专业潜质。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布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二)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若学校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将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第二志愿填报“湖州学院”的全部考生名单进行分类录取;以此类推,直至第三志愿结束。具体时间将根据录取工作进程作相应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招生网。

  (三)对非应届考生,学校于4月中旬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高校于当年7月5日前完成高职(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学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学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免试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二)学籍管理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本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二)对档案在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含应届生)由所在高职(专科)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档案后,寄送至湖州学院招生就业处;对档案不在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档案由考生自带,报到时上交各二级学院。未尽事宜详见当年入学须知。

  (三)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 邮编:313000

  联系部门:湖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72-2322371 传真:0572-2322371

  招生网址:https://zsw.zjhz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572-2111720

  (四)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招生政策为准。

  资讯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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