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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学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公开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的公告(70人)

2023-08-22 14:59:14 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阅读: 1049 编辑: 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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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甬教人〔2020〕82号)的要求,宁波市奉化区在宁波市范围内公开招募2023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70名,具体岗位详见《宁波市奉化区银龄讲学计划2023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请登录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查阅相关招募信息。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募、平等竞争、择优选用”和“定校、定岗、定职责”的工作原则。

  三、实施范围

  (一)讲学服务范围

  奉化区中小学校,重点向农村、山区、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二)招募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宁波市优秀退休教师,以退休的校领导、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四、资格条件

  (一)政治可靠、潜心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甘于奉献、作风扎实。

  (二)业务精良,曾获得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授予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先进荣誉,或参加区县级及以上课堂教学(基本功)比武获奖的教师优先。

  (三)讲学教师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退休不足3年的教师优先。

  五、岗位职责

  (一)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课堂教学。

  (二)根据选聘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

  (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选聘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

  (四)带动提升选聘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1.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2.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包括: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以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由区教育局保障。

  3.讲学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讲学教师现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4.各选聘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七、考核服务

  1.选聘学校对银龄讲学教师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根据选聘学校岗位需要可作为是否续聘依据。

  2.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理。

  八、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8月28日。

  2.报名材料:

  (1)填写好的《宁波市奉化区2023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退休证复印件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的相关文件复印件。报名时随带原件。

  3.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自愿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人员,按照《宁波市奉化区银龄讲学计划2023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提供的岗位,在报名时间段内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确认,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到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填写并提交《宁波市奉化区2023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银龄讲学计划2023年讲学教师岗位需求学校)

  (二)资格审查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委托2023年讲学教师岗位需求学校组织人员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入围教师名单。

  (三)体检及考察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组织入围教师体检(由相关学校落实)及考察。

  (四)公示名单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双向选择意向,各选聘学校与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每期不少于1学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将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六)上岗任教

  选聘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九、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主申报、资格审查、体检及考察、公示名单、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银龄计划老师必须承担足工作量,工作量不足的按比例核减工作经费。

  十、其他事宜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相关信息,以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574--88521521 0574--88681560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银龄讲学计划2023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 宁波市奉化区2023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 2023学年银龄讲学计划协议书.docx
附件4 2023学年银龄讲学教师考核表.doc
附件5银龄计划受聘人员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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