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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未就业公费师范生公告(43人)

2023-07-05 15:36:21 来源: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阅读: 791 编辑: 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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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校未就业公费师范生进行选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选聘数量

  此次公开选聘公费师范生43人。具体选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聘未就业公费师范生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87/bmzfxxgk_zn.shtml

  3.哈尔滨教育云网址:https://www.hrbeduy.com

  4.“哈尔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3年毕业的未就业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聘未就业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一并将公费师范生协议、成绩单、推荐信、学生证等材料打包压缩或制作成PDF格式上传到学校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PDF)名称标注为所报岗位代码、考生毕业年份、所在高校、姓名。具体事宜可咨询用人单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19日

  2.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序号

  选聘单位

  报名邮箱

  咨询电话

  工作人员

  1、哈尔滨市第一中学校

  18394910@qq.com

  15904607817

  陈老师

  2、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校

  36384870@qq.com

  13945103886

  于老师

  3、哈尔滨市第六中学校

  386052930@qq.com

  15945184088

  赵老师

  4、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校

  2039760@qq.com

  13904659081

  刘老师

  5、哈尔滨市特殊教育学校

  1820480190@qq.com

  15046007828

  周老师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后,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通畅,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由选聘学校具体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教学技能、心理健康等方面综合素质。选聘学校可根据选聘岗位、教育教学考察需求,自主选定面试形式。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表现综合打分,择优选拔,同一岗位考生使用同一套试题。依据考生成绩按选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

  面试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等待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三)资格复审

  市教育局负责按照选聘计划所列要求,对所属事业单位拟聘用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工作,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面试程序成为考核人选的,都将取消考核和签约资格。

  (四)考核及签约

  考核:由选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签约:考核合格后,由选聘学校与考生签订三方协议。

  六、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签约考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后,由所属选聘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市教育局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按照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未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聘用后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七、选聘纪律

  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工作由驻哈尔滨市教育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19312。选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选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选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选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附件:1.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聘未就业公费师范生计划表.xlsx

  2. 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聘未就业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doc 

  哈尔滨市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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