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账号

找回密码

设置密码

绑定手机号

注册领取新人学习津贴
首页 >

教师资格 > 资格认定

> 2023年上半年四川巴中市平昌县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2023年上半年四川巴中市平昌县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2023-03-30 15:49:03 来源: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阅读: 1510 编辑: 宁老师

库课网校

  根据省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平昌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平昌县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驻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在平昌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种类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及普通话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注:“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4日8:00至4月2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

  (二)申报网址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并认真查看相关注意事项。

  2.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24日—4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22日—6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平昌县市民之家(平昌县金宝大道4段11-18-19号)通用综合窗口①②③。

  (三)现场确认需提供的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所在地在平昌县行政辖区内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在平昌县行政辖区内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驻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可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若无法验证需及时在学信网在线申请认证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毕业生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分别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认证书》相关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学科及种类)。

  6.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六、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一)体检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28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28日

  (注:体检前一天晚餐宜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

  (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到现场确认点领取体检表(无需自行打印)

  (四)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七、领证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5月30日至6月15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7月18日至8月4日

  (注:统一采取邮寄方式予以发放)

  八、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证。

  (四)咨询电话:0827—6222616。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7日

  来源:http://jyhtyj.cnbz.gov.cn/gsgg/22251022.html 

教师资格考试
相关推荐

热搜排行

考试指南

优课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