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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高陵区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0-10-10 13:55:05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1420 编辑: 苏老师

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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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西安市高陵区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从2020年开始,高陵区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现将高陵区2020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高陵区和持有高陵区颁发的居住证的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以及驻高陵区全日制高校在读研究生。

  温馨提示: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驻地现役人员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户籍在经开区和持有经开区颁发的居住证并在高陵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住址为准)的社会人员,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按照就近原则可在我区申请。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和其他条件。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需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本次认定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3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邮寄证书时将按照以上信息进行邮寄),并选择确认点。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 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和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注:申请人务必将核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留存,现场确认时认定机关要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后续的资格证书验印)

  4.由于今年受疫情影响,建议申请人报名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二)体检

  体检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30日,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0:30。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我区体检安排详见高陵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gaoling.gov.cn)和 “高陵昭慧好教育”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高陵区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

  2、现场确认地点及安排,网报结束之后请关注高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和 “高陵昭慧好教育”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户口簿)、居住证或学生证等;①户籍在高陵区、经开区(在高陵辖区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②非高陵区、经开区户籍(在高陵辖区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高陵区、经开区居住证原件;③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④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学历证书。①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②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四、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高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和 “高陵昭慧好教育”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高陵区教师资格办咨询电话:029-86912236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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