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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学院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方案

2024-04-24 11:46:02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349 编辑: 王老师

库课网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6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12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和各招生学院负责实施。

  二、招生对象

  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三、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考生是否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结果为准。

  四、招生计划

  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办法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分为网上申请和选报高校两个环节。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128号)。

  首次志愿考生还须在2024年4月22日17:00前、征集志愿考生还须在5月6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zsb@jnxy.edu.cn,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济宁学院2024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申请表(需本人签字确认),见附件2。

  2.在校和服役期间获奖证书、立功受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最多申报6项。考生如未提供材料视为没有。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统一存储为一个压缩文件夹,并以“报考专业名称+姓名”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济宁学院招生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综合考查及录取办法

  1.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2.对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我校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

  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我校免试招生计划,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学校按照分专业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考查成绩同分时,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依据在校及服役期间获奖证书评分再次排序)等情况,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规定执行。

  3.各专业综合考查成绩满分200分,每个招生专业考查2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按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进行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考查时间:

  首次志愿:2024年4月23日上午09:30—11:30

  征集志愿:2024年5月7日上午09:30—11:30

  综合考查地点:济宁学院(曲阜市杏坛路1号)开展综合考查的招生专业和考查科目(首次志愿):

2024年济宁学院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方案

  说明:综合考查的两个科目在一起进行考试,考试总时长为2小时。

  4.首次志愿报考经济学、英语、商务英语、美术学、舞蹈学(艺术舞蹈)、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专业考生不用参加综合考查。

  5.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评分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和教务处负责。

  七、加强健康管理,做好个人防护

  请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参加考试时身体状态良好。

  八、违纪处理

  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考试纪律。对在综合考查过程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查,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查。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

  2.考生严格按照考查时间、考查流程参加考查,不得提前或延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查者,视为自愿放弃综合考查资格,一律不予补考。

  3.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对于违规和造假行为,学校将严格查处,并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考生违规信息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处理。

  十、其他

  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和退役证等材料,按要求到学校报到。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本方案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咨询方式

  济宁学院招生办公室0537-3196209 / 3196696

  学校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

  邮编:273155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评分说明

(适用于综合考查成绩同分时进行排序)

  一、当考生的综合考查成绩出现同分时,为明确位次前后,对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获奖证书、立功受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评分,进而择优录取。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评分不计入综合考查成绩,仅作为综合考查成绩同分时的排序依据。

  二、专科阶段在校表现。按照考生在校期间所获各类奖励进行评分,具体如下:

  国家级(及以上)奖励的每次计5分;省级奖励的每次计3分;地市级或校级奖励的每次计1.5分。如奖励分等级,以上分值对应一等奖(金奖),每降低一个等级相应减1分,最低不低于1分。院系级奖励每次计0.5分,最多不超过1分。

  三、服役期间表现。按照考生服役期间所获各类奖励进行评分,具体如下:

  获优秀士兵(士官、学员、义务兵)、四有军人的,每次计3分;获嘉奖的,每次计1.5分。参加重大阅兵或者演习获得荣誉证书的,每次计1分。获得其他奖励及参加各类比武获奖的:军级(武警总队级)及以上的每次计3分;旅级(师级、武警支队级、军校级)的每次计1.5分。如奖励分等级,以上分值对应一等奖(金奖),每降低一个等级相应减1分,最低不低于1分。旅级(师级、武警支队级、军校级)以下的奖励,每次计0.5分,最多不超过1分。

  四、在校和服役期间表现根据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表彰文件或档案材料(复印件)等材料认定,最多申报6项。相关证书、文件或材料应有清晰、规范的公章。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判定考生提交的获奖证书、表彰文件或档案材料(复印件)是否有效,并组织开展评分。

  五、在综合考查成绩、证书评分都同分的情况下,由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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