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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1-03-26 09:33:28 来源: https://www.ahzsks.cn/ 阅读: 38662 编辑: 李老师

库课网校

  一、学校全称:铜陵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 号;铜陵市北京中路 297 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铜陵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铜陵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说明:所有计划都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各专业录取参加免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20%。

  六、报名

  1.招生对象:

  (1)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应届毕业生”)。

  (2)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 “退役士兵”)。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应届毕业生”或“退役士兵”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文件仔细阅读。

  (4)所学专业符合指定专业范围。

  3.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 年 3 月 26 日 10:00 至 3 月 31 日 16:00。

  (2)报名办法及缴纳报名费:按照《安徽省 2021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执行。

  (3)免试考生申报办法: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符合皖教高〔2020〕2 号和皖征〔2020〕7 号文件规定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4 月 3 日-4 日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jpg 格式)上传到我校专升本报名系统(网址:http://211.86.210.20/zsbbm/)。4 月 6 日-7 日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报教育厅审核。4 月 9 日我校将通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4 月 13 日我校将组织免试考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三天。

  4.准考证打印: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录我校专升本报名系统(http://211.86.210.20/zsbbm/)打印专业科目准考证,具体时间及操作办法另行公布。

  七、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入学测试方式,考试科目分文理科,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 2 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 门专业课见《铜陵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参考用书》(http://zsb.tlu.edu.cn/)。其中公共科目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有关政策,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经我校面试合格,直接录取。面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英语水平和职业素质等,满分 100 分。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

  (3)根据《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文件规定,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免试录取。

  2.考试时间

铜陵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时间

  3.考试地点: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铜陵学院翠湖校区(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 号)。

  4.考试组织: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和管理本校的考试工作。

  5.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对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要求如实记录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公共科目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专业课成绩考生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查询。

  7.查分查卷程序

  (1)成绩复查流程: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成绩复查受理时间内,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查。公共科目成绩复查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

  (2)成绩复查结果:对专业科目成绩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待核准后将变更结果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3)相关说明:成绩复查只限于错统、漏统、漏改等情况。

  八、录取

  1、组织领导: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

  2、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3.录取规则:

  (1)“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所有科目总分不低于 22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退役士兵”录取程序首先录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未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退役士兵”的录取程序与“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相同。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 50%。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程序录取程序与“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相同。

  4.招生计划的执行及调剂

  (1)录取总人数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2)校内分专业调剂(含联合培养):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首先进行校内专业调剂,考生专科专业符合调入专业报考范围即可申请调剂。经考生本人申请,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3)校外生源调剂:经校内专业调剂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校外考生调剂。考生专科专业符合调入专业报考范围且所考公共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专业科目至少有一门与调入专业相同。调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总分不低于 22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考生公共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4)公示:经学校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学校向省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1.考生须知的相关事项:

  (1)已录取的考生,若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2)所有参加专升本考试招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被我校金融学、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专业录取的学生,均为我校与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联合培养的学生,须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学习。被我校数字媒体技术、审计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录取的学生,均为我校与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学生,须在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在奖学金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就业创业帮扶指导、党员发展等方面和我校其他专升本在校生一样。

  2.奖助勤贷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 8000 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 6000 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学校承诺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62-5881977(铜陵学院纪委办)、0562-5883647(铜陵学院招生办);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62-5881020 0562-5881961 0562-5883647(兼传真)

       (二)学校网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 号 铜陵学院翠湖校区

       (三)招生网址:http://zsb.t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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