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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事职业大学专升本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2023-12-29 10:24:12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1247 编辑: 王老师

库课网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山东外事职业大学专科升本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一、适用范围

  2017年起进入专科阶段学习,将于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职(专科)学生;

  二、测评原则

  1、测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测评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校期间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测评成绩无效,取消其专升本报考资格。

  三、 测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包括三部分:

  1.课程学习成绩(A),占比85%,由教务处负责考评。

  2.思想品德状况成绩(B),占比10%,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评,学生处负责复核。

  3.创新创业能力成绩(C),占比5%,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评,就业办负责复核。

  具体计算时,三部分原始成绩按照相应比例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即:

  综合测评成绩D=A×85%+B×10%+C×5%。

  综合测评成绩由教务处负责汇总上报。

  四、测评办法

  1、关于课程学习成绩的测评

  由教务处导出教务管理系统中所有学生成绩。

  2、关于思想品德状况测评

  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评,分年级分专业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评,成绩以百分制度计分,学生处负责复核。

  3、关于创新创业能力测评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学生在专升本报名前,通过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专业资格等级考试、发表论文或作品、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学术交流、社会实践、实习实训等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经学校认定后所获得的学分。

  (1)制定依据

  由教务处、学生处、就业办负责制定相关依据,各学院具体实施。以创新创业学分的方式计算整个学习阶段的创新创业学分,最后转化为百分制计分。

  (2)认定程序

  ①学生自行申请。学生填写《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②学院认定。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向学生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就业办反映。教务处、学生处及就业办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对不符合事实的创新创业学分予以取消,相关申请表和支撑材料由学院归档。

  ③审核认定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各学院将申报材料及“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报就业办,就业办审定批准后予以认定,并将获得创新创业学分的学生名单及申请表返回各二级学院,就业办负责档案材料的存档。

  ④在专科生专升本报名前(以通知下达时间为准),各学院须将《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上交教务处。

  五、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成立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负责本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开展、学分认定等工作。就业办负责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统筹、协调、复核工作。

  2、本测评方案从2017级学生起执行。

  3、本测评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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