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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03-30 08:55:34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1303 编辑: 李老师

库课网校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我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海南应征入伍,退役后(含2023年9月退役)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琼台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3.已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海南省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填报我校志愿,且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名条件。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

  凡是报考我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于4月7日(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24: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qtsfzsb@163.com 。(注:材料原件请于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当天缴交)。

琼台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扫描件要求扫描为清晰、彩色的PDF文件,以上材料统一打包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姓名”命名。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全部相关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取消其录取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录取全过程。

  五、综合评价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免于参加海南省高职(专科)专升本文化课考试,只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将根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情况,做出综合评价成绩。

  (一)综合评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5日(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上午09:40-12:00

  地点:琼台师范学院府城校区

  (二)综合评价分测算(满分100分)

  综合评价分=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80%+服役期间表现分+在校期间表现分

  1.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主要是考查考生的体育运动水平(满分100分,按80%计入综合评价分),考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琼台师范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具体考查安排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服役期间表现分: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奖励(最高10分)。

  (1)获得集体一等功或个人二等功以上加10分;

  (2)获得集体二等功或个人三等功的加8分;

  (3)获得集体三等功或军队个人优秀人才奖的加6分;

  (4)获得团级以上嘉奖或被评为优秀士兵(士官)的加5分。

  注:以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发出的荣誉称号文件、荣誉证书、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为加分依据,同一称号荣誉,按级别最高项计,不重复加分,不同称号荣誉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 在校期间表现分:在校期间获得各类荣誉。(最高10分)

  (1)国家级“五四”青年奖章个人 、国家级大学生年度人物加10分。

  (2)国家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向上向善好青年”、“自强之星”加8分。

  (3)国家奖学金、省级“五四”青年奖章个人、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 加6分。

  (4)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向上向善好青年”“自强之星”加4分。

  (5)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加2分。

  (6)拥有运动员等级加分:国家健将级8分,一级6分,二级3分。

  同一称号荣誉,按级别最高项计,不重复加分,不同称号荣誉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六、录取

  (一)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预录取,综合评价分相同的依次参考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服役期间表现分、在校期间表现分排序录取。

  (二)预录取的考生须按《预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预录通知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我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经我校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准予正式录取,并报海南省考试局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新生入学及其他

  被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专项学生)单独编班或编入本科三年级同专业班级组织教学,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

  九、毕业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琼台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琼台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671919 QQ:372652719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中山路8号(府城校区)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桂林洋校区)

  网址:www.qtnu.edu.cn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琼台师范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考查内容:体育运动水平(满分100分)

  二、体育运动水平考查项目:100米跑(40分)、立定跳远(30分)、原地推铅球(30分)。

  (一)100米跑(40)

  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全能100米跑的规定进行测试,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仪进行测速。

  1.测试在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直道内进行,采用分道跑,考生必须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跑进。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

  2.起跑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并使用考场提供的起跑器。凡不按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起跑的考生将被警告或取消测试资格。考生可穿自备的钉鞋进行测试,但钉鞋必须符合规则规定(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3.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无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测试资格。

  4.测试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和人工手计时方法同时计取成绩,以全自动电子计时成绩进行评分。若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出现故障,可使用手计时成绩,加0.24秒换算评分。

  (二)立定跳远(30分)

  1.测试要求:双脚站在起跳板上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或沙台,原地双脚起跳落入沙坑;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验场地。测验时不得穿跑、跳用钉鞋。

  2.测试方法:每人试跳三次,每次均丈量成绩。使用丈量尺丈量成绩,丈量尺要与起跳地面在一个平面上。丈量最小单位为1CM,以三次试跳中之最佳成绩为测试成绩。

  (三)原地推铅球(铅球重量:男5公斤、女4公斤)(30分)

  1.测试要求:考生站立在投掷区圈内,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不得作滑步或旋转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推出场地。

  2.测试方法:每人试推三次,使用丈量尺丈量成绩,丈量尺通过投掷圈圆心。丈量最小单位为1CM;以丈量三次试投中之最佳成绩为测试成绩。

  三、评分标准

  (一)100米跑素质测试评分表

琼台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立定跳远评分表(单位: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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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原地推铅球评分表(单位: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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