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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2022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2022-06-20 09:51:05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2427 编辑: 焦老师

库课网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2〕100号),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专升本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攀枝花学院2022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一)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斌、王曙光

  副组长:彭徐、刘立新、王兵

  成   员:教务处、纪委机关、办公室、计财处、学生处、后勤处负责人和教务处分管副处长。

  领导小组的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专升本招生计划及调整,研究决定专升本工作实施中重大事项,研究提出专升本录取名单,指导监督专升本工作。

  (二)教务处为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专升本工作相关协议、编制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开展考生报名、考务工作、成绩评定、提出录取建议以及录取后的学籍管理变动等工作。

  (三)纪委机关为专升本领导小组的日常监督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专升本工作关键环节、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受理考生、社会的举报投诉。

  (四)专升本工作涉及教学单位应按教务处安排,做好专升本工作宣传解释、学生的报名、报名资格审核、课程考试大纲的制定、安排命题教师与阅卷教师、录取学生的成绩认定等工作。

  二、选拔原则

  (一)严格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专科学生升入本科专业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选拔对象

  攀枝花学院及选送学校相关专业2022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和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四、选拔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四)能按时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五、录取计划

  根据四川省关于专升本计划管理的文件精神,按选送学校2022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按应届专科毕业生数的6%)编制招生计划。本次专升本计划总数为1493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计划数为110人。

  依据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选送学校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数量及质量,攀枝花学院专升本计划数为300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计划数为66人左右),成都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计划数为44人左右,其他调剂学院专升本计划数为1149人。

  六、报名审查

  (一)预报名

  按自愿原则,有意参加专升本选拨学生应于2022年3月8日前向所在学校院(系)提交《2022年专升本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学生应按所在学校的要求,及时向所在学校报名及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升本学校,填报学校志愿。

  (二)预报名公示

  选送院校对申请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 通过的学生名单须在选送院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

  对通过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选送院校将学生的报名数据按照省厅的要求导入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里,以便学生在网上报名和缴费。2022年3月16日前

  (三)线上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 日上午9:00—22日17:00。

  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 网(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和缴费。

  攀枝花学院的报名考试费按照80元/人的标准全部上交学校专升本考试专项经费中;其他选送学校考试费用按照40元/人标准转入攀枝花学院专升本考试专项经费中,用于考试管理组织实施,剩余费用各选送学校考试组织相关支出。

  (四)报名确认

  选送学校应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2022年专升本报名审核通过学生志愿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及《2022年专升本考点及考试安排表》(见附件3)交攀枝花学院(先发电子档,纸质档加盖公章后邮寄)。准考证由选送学校于考试前两日打印发至考生本人。

  七、组织考试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查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保送录取和免试推荐除外),应参加选拔学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3门(每科目总分为100分),详见“2022年各专业专升本对口升本专业、可报学校及考试科目”(附件4、5)。其中,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由全省统一命题,不考听力。

  考试时间为:4月21日上午09:00-11:00(专业课)、下午15:00-16:30(大学计算机基础),4月22日上午09:00-11:00(大学英语)考试。

  考试地点:原则上考生所在学校考点。

  (二)发布考试大纲

  教务处应于2022年3月8日前确定专升本课程考试大纲,并在本校校园网校内公告上统一发布,同时抄送各相关学校。

  (三)组织命题

  由教务处、纪委机关等单位成立命题工作领导小组。纪委机关负责对考试试卷的传送、试卷启封、试卷回收密封、试卷保存工作进行监督。每门考试课程一般应由2名教师进行命题。课程承担单位原则上应按每门课程推荐8名候选教师。候选教师应具备师德表现好、考试课程把握准确、有时间参加命题以及不具备法定回避情形的基本条件。候选教师不足8名的,课程承担单位应向学校纪委机关书面说明情况。

  在命题工作开始前一天,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应从候选教师中按50%的比例随机确定拟命题教师,并短信通知拟命题教师做好命题工作准备,并提出保密要求。

  在命题工作开始前6小时,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应从拟命题教师中按每门课程2名随机确定命题教师。

  命题教师进入封闭环境开展命题工作。并在课程考试开始半小时后方能离开命题场所。

  (四)考试组织

  各校考点应落实省厅考点布置及疫情防控要求,负责本校考点专升本考试的组织和实施,于4月5日前制定本考点的组考方案和考场设置情况报送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学院的组考方案由教务处负责制定并报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定,在确定考试地点和安排后于4月8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教务处组建校外考点巡查组,确保每个考点1名巡查人员。校外考点巡查组负责对校外专升本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包括考场布置、试卷印制、分发、考试实施、试卷密封回收等)进行监督,并按试卷转移过程不少于2人的要求做好试卷转运回校工作。考点所在学校应协助巡查人员开展工作。

  各校考点院校要认真梳理排查考试各环节疫情传播和自然灾害等隐患,制定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做好考试信息服务,并将考试安排广泛周知考生。

  (五)阅卷评分

  教务处会同考试课程承担单位负责试卷阅卷评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考试课程承担单位应选派师德师风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相应课程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阅卷评分任务,并在专升本考试前向教务处提交阅卷教师名单,做好阅卷评分工作准备。阅卷教师在阅卷评分工作期间不安排其他工作。

  教务处应组织阅卷教师在全程视频监控的环境中组织开展阅卷评分工作,实施阅卷教师、工作人员封闭管理,强化阅卷评分过程监督监控,确保阅卷评分客观、准确和公正,确保成绩登记录入过程有据可查、责任明确。

  教务处应按不少于5%的比例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查,形成专升本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纪委机关备案。

  (五)成绩公布

  4月27日后,学生可以通过攀枝花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专升本考试成绩。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4月29日18时前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只限对课程成绩统计进行复核。选送学校汇总申请查分名单,并于4月29日19时报送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学院组织开展成绩复核,于5月8日前公布查分结果,攀枝花学院将考生成绩在5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八、择优录取

  (一)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进行递补录取,不临时新增专业和计划,严禁将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调剂院校。

  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录取为大学生退役士兵,第二批次录取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第三批次为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普通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对象为保送及免试考生,实施计划单列。按考生志愿和选送学校推荐顺序录取。选拔学校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该类考生的60%。

  第二批次录取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实施提前录取。按参加该专业专升本考试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总数的20%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学校志愿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选拔学校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该类考生的60%。

  第三批次录取对象为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学校结合专业报考情况、自愿情况和教学资源情况划定相应的最低分数线。对专升本考试总分上线的考生按照分学校和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学校志愿录取至相应学校和专业。

  当考生成绩并列时,按考试科目3(大学英语)、考试科目2(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科目1(高数或语文等)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教务处应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做好录取工作的事务性工作。对涉及计划调整的事项必须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方能进行计划调整。

  (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审定录取方案和具体录取学生建议名单,确定各合作学校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束后,教务处负责形成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确定后于 5月23日前教务处将录取数据上报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录取学校分别向被录取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并以正式公函形式将录取名册纸质文档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报到及后续工作

  教务处会同招生就业处、学生处负责录取工作结束后的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生报到、学籍注册、学分认定等工作,确保专升本学生顺利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十、经费保障

  专升本报名考试费由计财处统一收取支付,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学校研究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由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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