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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专升本考试须知

2022-06-02 08:46:48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2224 编辑: 王老师

库课网校

  根据《2022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做好高职升本科专业考试的考试工作,全面服务考生,保障考生权益,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将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考试时间及安排

  1、完成考试报名、缴费及信息确认的考生请于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5日每天8:00-17:00上网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2、专业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

  (2)考试时间:2022年6月15日上午。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健康卡及承诺书》、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和规定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排查材料(具体详见第3条中各类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校园。

  考生可提前半小时入场,考试开始(铃声)后,禁止入场,在考试结束(铃声)前禁止退场。

  (3)考试地点: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4)学院将于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5日每天8:00-17:00通过网络公布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3、专业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应坚持非必要不离津,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不到旅游景点与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

  (2)考生须每日登录“2022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考试健康监测”小程序(https://jiankang.zhaokao.net:9318/),填报考前健康信息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更新并上传“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3)自6月1日起,考生须准确如实记录本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状况及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于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有考前14天内健康情况的“个人健康卡”上交监考员。

  (4)根据我市有关部门的要求,从外省(区、市)返津的考生,须在抵津前第1日、3日和5日,以及抵津后第1日、3日和7日进行六次核酸检测,并将抵津前和抵津后的共6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逐次上传到“2022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考试健康监测”小程序,以备查验。

  (5)尚在外省(区、市)的考生,须遵守当地的防疫政策,返津前主动通过“2022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返津申报”小程序(https://jiankang.zhaokao.net:9318/),向报名单位提出返津申请,经报名单位审核批准后,考生须在返津前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或登录“津心办”APP、“津心办”微信小程序和“津心办”支付宝小程序的任意一端,通过首页“来津报备”功能进行在线报备,同时向报名单位进行报备。

  (6)6月1日至6月14日期间,考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病状,应立即报告报名单位,并到报名单位指定的医院就医。同时,考生应提供考前72小时内天津市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一次须为考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超过24小时)。

  (7)若考生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或天津健康码显示非“绿码”,或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状态,或处于我市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以及其他涉疫情况的,不得前往常规考点参加考试,须立即报告学院,另行做出考试安排。

  (8)考生须听从考区的安排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当天,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6月14日及以后)的纸质版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9)考试当天,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天津健康码“绿码”,以及规定时间内的纸质版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须服从监考员管理,在考场指定位置配合安检,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

  (10)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的防疫安全检查,如遇突发情况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11)考生可将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带入考场,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12)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接触史和隔离状态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其他事项

  1、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市高招办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发布的信息,以及学院招生官网发布的最新消息,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2、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因未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的,将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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