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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移通学院2022年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2-04-06 14:07:56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2918 编辑: 王老师

库课网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重庆移通学院2022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移通学院2022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移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码:13627

  第五条 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假日大道1号(合川校区)、重庆市綦江区登瀛大道36号(綦江校区)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简介:重庆移通学院(原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有合川、綦江两个校区。现有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学院、信息安全学院、淬炼商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共开设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44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经、管、文、艺五大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学校现在校学生近2.8万人。

  毕业生就业主要分布在通信、制造、软件开发等行业,基本实现对口就业。目前,学校共签订校企(地、校)合作单位316家,校外实习基地54个。与重庆电信、重庆移动、中兴、华为、惠普、长安、四联、南方证劵、西永微电园等校外实习基地开展共建共育。

  第三章 招生对象、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1年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十二条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学习成绩较好,能顺利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自愿申请。

  第四章 招生类别、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类别及专业

  经市教委核定批准,2022年“专升本”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380人。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对应专科专业、专业类别及学费情况详见x下表。


重庆移通学院2022年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五章 志愿填报、考查方式及录取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志愿填报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考生须严格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进行志愿填报,最多可填报3个院校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考查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我校将根据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一)当填报我校某专业考生数量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全额录取,不再组织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二)当填报我校某专业考生数量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我校以面试的形式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查内容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德修养、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素养。

  第十六条 成绩查询、复核办法:综合考查结束后,学校在教务网公布考查成绩,并接受复查申请。

  第十七条 加分政策:参军期间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在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分数加5分,同一考生获得的多个奖项不累计加分。面试时须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一)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依据招生计划,优先录取。

  (二)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照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依次录取,考生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在校期间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三)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第十九条 公示及备案:我校将在面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结果,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拟报专业、综合考查成绩、录取结果、学校纪委举报电话等。录取学生名单考查录取完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条 学生管理: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

  “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招生院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经市教委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2020级本科专业学习,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毕业时,符合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学校会在“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励资助:学校建立和完善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为辅的“奖、勤、助、贷、补”资助体系,全力打造多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型资助平台,深化资助育人工作。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最高4300元/生/年)、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重庆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移通优秀学生奖学金、移通励志奖学金、移通之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励、考研补助及奖励、国际交流等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重庆市生源地补充贷款等措施完成学业;同时学校为困难学生提供了近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八章 招生监督及其他须知

  第二十三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其他:2022年专升本新生就读于重庆移通学院合川校区。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移通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71681

  2.招生服务:

  咨询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假日大道1号(重庆移通学院招生处)

  咨询电话:023-42870166/42871001/42871166

  招生网址:http://www.cqytu.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移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专业对应及计划查询方式:

  1、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查询:http://222.179.134.226:2022/zsb/

  2、二维码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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