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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06-14 11:07:34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10451 编辑: 王老师

库课网校

  一、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合法权 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重庆理工大学章程》 及教育主 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 “专升本” 招生章程, 本招生章程适用于除退役大学生士兵外的 “专升本”考生。

  二、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 重庆理工大学

  院校代码: 11660

  主管部门: 教务处

  校 址: 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 69 号(花溪校区)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 号(两江校区)

  学校网址: http://www.cqut.edu.cn

  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 本科

  三、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 学校设立“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贯彻执行教

  育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普通“专升本” 招生工作的决议, 研究制定招生政策, 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二) “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工作组办公室 是组织和实施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具体负责普通“专升

  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

  四、 招生专业及计划

重庆理工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注:本校按物价相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上表所列 “每学年学费”为各专业新入学学 年初所预交学费。

  五、 招生对象

  我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2 届毕业生(含 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 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

  六、 资格条件

  (一) 思想政治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 时, 其处分影响期已过, 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 学习成绩较好, 能顺利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

  (三) 身心健康, 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 自愿申请。

  七、 考试科类与考试科目

  (一) 考试科类

  普通高校 “专升本”考试按文、 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 文、 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 (专科) 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 由生源院校具体明确。 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 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二) 考试科目

  1.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5.我校不另外组织加试。

  八、 优惠政策

  (一)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免 试专升本, 计划单列。 具体奖项如下:

  1.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包含: 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全国大学 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 中华 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金牌)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一等奖。 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一带一路”国际技能 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视作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2.国家级竞赛二等奖

  包含: 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 全国大学 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 中华 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 (银牌)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二等奖。

  (二)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 录取。

  九、 录取与公示

  对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 按以下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一) 在学校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 严格按照市教 委下达的选拔指标及录取规定, 以及考生的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网上录取。

  (二)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面向全市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次数不超过两次, 相关要求届时公布。

  (三) 技能竞赛国家级竞赛二等奖以上的免试生、 建档立卡贫 困家庭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单列计划未完成时, 计划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四) 录取结束后, 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 并将公示录取学生名单的网址发送至市教育考试院, 由考试院同步 对外公示, 公示时间 5 个工作日。 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 , 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 学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 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 并集中交送生源学校, 由生 源学校送达学生本人。

  十、 入学、 学籍管理、 收费与学历、 学位证书

  (一) 入学

  “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均到两江校区就读。 学校将按照国家 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等情形的, 确定为复查不合格, 将取消其学籍; 情节严重的, 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 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进校后升入 2020 级本科专业学习, 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 必须在录取专业就读, 不得转学、转专业。

  (三) 收费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 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 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四) 学历、 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成绩合 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 升本”学生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上注明 “在本校××专业专科起 点本科学习”字样) ,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 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普通“专升本”毕业生, 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 招生监督及咨询

  (一)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纪检监察部 门反映, 联系电话 62563040, 邮箱 jwb@cqut.edu.cn。

  (二) 若招生咨询, 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6256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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