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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农业大学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03-01 10:59:27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3460 编辑: 王老师

库课网校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办学历史和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历史均为江西高校之最。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累计培养8名院士、14名省部级领导、30多位大学党委书记及校长,100多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及30余万高素质专门人才。

  根据《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1]23号)以及《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2]2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校继续联合4所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联合培养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二、报名条件

  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及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5.毕业专业应符合《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中,考生所填报的我校相关本科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6.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2022年我校与4所高等职业院校分别是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江西农业大学2022年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见表1,江西农业大学联合培养专升本对应专业及考试指导范围(参考)见表2。

表1:江西农业大学2022年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江西农业大学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简章

  注:江西省物价部门如有新文件发布,学费收取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表2:江西农业大学联合培养专升本对应专业及考试指导范围(参考)

2022年江西农业大学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简章

  注:考生对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进行选报,专业指导目录及对应考试科目参考范围以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所有考生统一考试“政治+英语+信息技术”3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考生选报9个考试大类中的1个大类,分别考试《实施方案》规定对应的1门考试科目,分值150分。

  四、考试工作安排

  (一)志愿设置

  报考我校需根据我校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并对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选择填报志愿。

  1.“普通计划”批次设置40个平行志愿和20个征集志愿,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以填报此批次志愿。

  2.“免试计划”批次设置3个梯度院校志愿及1个征集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 6 个专业志愿。限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3.“其它专项计划”批次设置20个平行志愿和10个征集平行志愿。限具有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平行志愿均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即1个院校的1个专业为1个志愿。

  (二)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须于2022年3月1日9:00-5日17:00 期间,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根据《实施方案》划分的9个考试大类和我校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并对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选择填报志愿。

  (三)资格核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1.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

  2.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3.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世界技能获奖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4.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工作

  1.考生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3.“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学校将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4.若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计划未满额,缺额征集公告另行通知。

  6.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7.我校根据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印制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我校校章,连同联合高等职业院校有关的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五、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录取的新生应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联合培养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符合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我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学籍管理由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标注培养高校),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六、培养方式及学制

  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在我校指导下由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所属高等职业院校培养完成2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培养地点在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所属高等职业院校。

  七、工作纪律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军体部、林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组成,分管校党委副书记蔡海生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学院成立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并报招办备案。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细化操作办法,落实机构人员,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有关工作事宜,确保2022年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2.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研究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既要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又要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和公平,工作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发布。

  4.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及要求,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场规则,严肃考试纪律。要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专升本考试的良好秩序。考后,要切实加强答卷的保密保管,规范组织评卷、统分、成绩发布等工作,确保评卷统分不出差错。

  5.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6.严格遵守规定。学校不会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班的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学费及贫困资助

  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联合培养专升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参照我校统一标准及流程进行。

  九、其它事宜

  1.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联合培养专升本其他相关事宜登陆江西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xau.edu.cn/)“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配合做好出示证件、人员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进校流程。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5.联系方式

  录取工作咨询:涂老师 陈老师

  咨询电话:0791—83813214(招生就业处)

  招生监督电话:0791—83813487(纪委信访室)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jxndzsb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 编:330045

江西农业大学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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