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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察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方案

2022-02-11 08:08:32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3051 编辑: 吴老师

库课网校

  为进一步加强专升本工作规范管理,切实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21〕10号)要求,制定2022年专升本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健全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机制,我院立足实际,高度重视,结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等政策,制定了我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二、组织机构

  我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方案实行“院领导主抓,招生就业处负责,相关系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加强领导,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升本考试领导组,全面负责专升本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学院的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组 长:张惠选

  副组长:苏天照

  成员单位: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室、后勤处、保卫部、网络安全保卫系、法学系等有关部门。

  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三、职责分工

  1.宣传发动组

  组长:招就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招就处工作人员及有招生系部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制作定工作方案;利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招生宣传发动。在学院内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2.资格审核组

  组长:招就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招就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审查考生报名资格;收缴外院报考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专科成绩单。

  3.资料组

  组长:教务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提供山西警察学院2022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单。

  4.录取组

  组长: 苏天照

  成员:招就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考生专科成绩均分核算、核分统计;在学院专升本考试领导组的指导下,拟定录取控制线、实施录取、协调计划(根据生源情况,报教育厅及省考试管理中心增减计划);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批准,由省招考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5.纪检组

  组长: 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按照上级要求监督检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科成绩的核算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后勤处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公务用车、卫生防疫、水电及食堂就餐等服务工作。

  7.防控保卫组

  组长:保卫部主要负责人

  成员:校内保卫人员

  工作职能:负责考生来校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督促疫情防控规定落实。

  四、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政策和章程,遵守工作纪律、廉洁办事,确保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文化课考试工作风清气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关招生信息要一律在网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纪检组要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五、报考条件

  1.已取得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

  2.报考我院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身材匀称,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传染病等。

  六、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录取。

  1.报考我院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要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公布的信息,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等,提供专科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逾期未提供者按自愿放弃资格处理;

  2.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我院全额录取;

  3.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我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依照考生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成绩均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生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我院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5.考生如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生录取组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专升本考试领导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七、结果查询

  预录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以及书本费等。我院严格按照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精神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果省发改委制定新的收费标准,以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各环节都要严格落实学院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场所消毒、人员防护和应急处置工作。

  2.科学组织,采取合理措施,做好考生服务工作。

  3.重视核实考生报名信息,考察考生成绩标准,以保证考生质量。

  资讯来源:山西警察学院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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