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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获悉,该区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展开。据悉,复核条件人员上网申报成功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金湾区教育局现场确认,该区今年则认定三个范围内的人员。
共认定三个范围人员
据悉,今年金湾区教师资格认定,共认定三个范围人员: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金湾区和高栏港区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在金湾区人才交流中心。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