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账号

找回密码

设置密码

绑定手机号

注册领取新人学习津贴
首页 >

专升本 > 招生院校

> 西安航空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西安航空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07-13 14:27:31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2734 编辑: 吴老师

库课网校

  最近有不少想报考西安航空学院专升本的考生咨询:西安航空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库课小编就在这里给各位同学分享一下,仅供考生们参考,具体内容考生可以到西安航空学院招生信息网了解。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学院

  国标代码:11736,在陕招生代码:805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民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士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7个教学单位。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等35个本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9个专业大类。现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19门。获得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800余人。

  第三条 办学地点

  沣惠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http://www.xaau.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权,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b.xa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4257775 84250446

  第三章 招生计划

西安航空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困难学生资助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条 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奖助学生6000余名,发放金额近1900万元,覆盖率超过4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 /年-3800元/年。

  个人综合奖:“奋飞”校长特别奖5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优秀毕业生若干名,颁发奖品。

  个人单项奖:求真求是之星、劳动实践之星、阳光文体之星、团结进取之星、特殊贡献之星,奖励800元/年。

  “兴航”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200元/年,三等奖650元/年。

  “皓森精铸”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

  第八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报酬。

  第九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五章 其它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

考试报名

考试时间

优课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