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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04-20 08:12:11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7563 编辑: 李老师

库课网校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 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1年“专升本”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此招生简章。

  二、办学地点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镇高尔夫大道367号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招生计划

  (—)计划录取人数为本年度对口学校及我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推荐人数的60%。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推荐人数的20%。

  (四)免试推荐学生的计划数,实行计划单列。

  四、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推荐报名时,已开设的课程应全部合格);

  (三)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五、选拔程序及录取

  (一)免试推荐

  1.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专科毕业生,可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免试预录取。

  2. 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免试预录取。

  3. 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专科在校生,在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后,可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免试预录取。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部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三)考试选拔

  1. 2021 年应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2. 选拔考试

  (1) 考试日期:5 月22 日(星期六)

  (2) 考试科目:(各科目成绩均按满分 100 分计算)

  语言类专业:《专业综合》、《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非语言类专业:《专业综合》、《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

  3. 成绩计算办法

  (1) “专升本”考试成绩=《专业综合》×0.6+《大学语文(英语)》×0.2+《大学计算机基础》×0.2

  (2) 附加分:

  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CET6(外语类专业学生)、CET-4(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合格、获得国家或省级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可加1.5 分,同时具备多种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3)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1-5 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0.5+“专升本”考试成绩×0.5+附加分

  (注:专科1-5 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主要是指教学计划内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中,若有通过补考或重修合格的,均按60 分纳入计算)

  4. 录取办法

  (一)“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

  1. 凡符合免试推荐的学生,我校在进行资格审核后,根据其专科专业确定拟录取本科专业。

  2.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按该类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第二批次:对所有未被录取考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按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二)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经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

  5.招生专业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

  六、培养方式和学籍管理

  (一)“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我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三)本年度“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2019 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七、取消录取资格

  (一)在拟录取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二)在拟录取学生名单中,若有在第6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三)“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八、招生咨询

  咨询部门: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教务处咨询电话:028-87213722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为确保2021 年“专升本”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我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专升本考试的相关培训。考生和家长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应情况和投诉。

  申诉电话:028-871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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