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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专升本录取规则

2020-06-05 11:01:30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13144 编辑: 王老师

库课网校

  2020年辽宁专升本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7月11日-7月12日,距离考试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大家也都已经复习的差不多了,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2020年辽宁专升本录取规则。

  1、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

  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

  按照招生计划和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总成绩〔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外语(学校体育学)、专业综合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投档。

  3.退役士兵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高职升学录取工作

  按照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供的审核名单,由省招考办单独组织退役士兵考生高职升学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专升本文件要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高职升学(专升本)专项计划”,由省招考办单独组织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高职升学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并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具体录取安排见《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通知》。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招生院校如需对专业综合课划定录取资格线的(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 应于7月31日前正式行文将划线情况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进档考生,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录取新生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招生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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