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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关于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2020-05-28 09:43:06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3094 编辑: 李老师

库课网校

  校内各单位、对口专升本院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和《绵阳师范学院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管理办法》(绵师院教字〔2019〕 62号)等文件,以及《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简章》,我校今年仍将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一)成立绵阳师范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树勇

  副组长:梁国平 陈 寒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阮 敏 孙 静 邹洪伟 陈朝镇 赵正强

  袁益民 蒋 泳 敬海波

  职 责:

  1.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组织“专升本”工作,负责学校“专升本”工作的总协调,处理“专升本”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2.负责“专升本”相关文件制度及录取资格的审定。

  3.负责对“专升本”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主 任:邹洪伟

  副主任:任秀蓉

  成 员:李 彬 谭 军 杜伯萍 胡怀莲 杨 涛

  蔡 莉 蔡 伟

  职 责:

  1.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统筹安排“专升本”工作,精心设计、周密规划,确保“专升本”工作万无一失。

  2.负责各项“专升本”工作方案及预案的制定,严格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专升本”工作的实施,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报告领导小组。

  4.负责受理“专升本”工作的来信与来访工作,负责政策咨询。

  5.按领导小组的意见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二)各二级学院、对口专升本院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小组。

  职 责:

  1.负责“专升本”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核。

  2.负责组织报名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3.负责“专升本”成绩核算、排序,录取学生的推荐等工作。

  二、工作日程安排

  (一)5月29日前完成政策宣传

  1.各二级学院签订“专升本”工作责任书和保密协议,进行保密教育。

  2.学校在教务处主页发布考试大纲。

  3.各二级学院、对口专升本院校向本届应届专科毕业生传达文件、进行政策宣讲。

  (二)6月4日前完成“专升本”报名工作

  1.绵阳师范学院

  (1)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自愿报名,严格审查报名学生的条件,于6月1日12:00前将报名名单(电子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务科李彬老师。

  (2) 6月2-3日报名学生通过学校的“校园安心付”缴费确认。(3)6月4日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5个工作日)。

  2.对口专升本院校

  (1)6月3日前组织学生自愿报名,严格审查报名学生的条件并收取报名费。

  (2)6月4日在其学校官网首页公示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5个工作日),并将报名名单发给李彬老师。

  (3)6月9日前将报名费转我校财务账号。

  3.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凡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交纳报名考试费80元/生。

  4. 6月6-22日各学院及对口专升本院校按疫情防控要求组织报名学生进行健康状况申报。

  (三)6月22日报名学生在选送院校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6月29日前完成阅卷、成绩发布等工作

  6月29日12:00点前将成绩发布给各二级学院、对口专升本院校,由各二级学院、对口专升本院校通知学生本人,6月29日14:00-16:00对成绩有疑问的学生申请查分,6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对口专升本院校将总成绩排序后张榜公示。

  (五)7月3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各二级学院、对口专升本院校按各专业计划数的1:1划定拟录取分数线,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将拟录取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学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7月6日前学校向四川省教育厅报送拟录取名单。

  三、工作纪律

  (一)高度重视,准确解读“专升本”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学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二)严格按照“专升本”招生简章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组织“专升本”学生进行健康状况申报,保障“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我校开设“专升本”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816-2200013)和举报邮箱7788451@qq.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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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师范学院专升本公共课考试大纲.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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