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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跨校专升本考试详细安排

2019-04-10 16:07:03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11182 编辑: 张老师

库课网校

  2019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专升本报名时间是4月 8日——4月12日,考试时间是6月1日、2日,今天库课网校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该院校2019年专升本考试详细安排,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9〕129号),为确保我校“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19年“专升本”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1.成立“专升本” 工作领导小组

  (略)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以及纪委、学生处、教务处、招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制定学校“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研究处理“专升本”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查并推荐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配合对口本科院校审定跨校的“专升本”预录取名单,检查监督“专升本”工作实施全过程等。

  3.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由教务处张满效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4.“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专升本”各项具体工作。

  二、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跨校“专升本”对口院校及专业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6级“专升本”对口升四川轻化工大学本科专业一览表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6级“专升本”对口升四川轻化工大学本科专业一览表

  备注:录取方式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制定录取方式录取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6级“专升本”对口升西华大学本科专业一览表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6级“专升本”对口升西华大学本科专业一览表

  备注:录取方式按照西华大学制定录取方式录取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6级“专升本”对口升宜宾学院本科专业一览表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6级“专升本”对口升宜宾学院本科专业一览表

  备注:录取方式按照宜宾学院制定录取方式录取

  三、报考的基本条件

  我校2016级在籍全日制普通专科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秀,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身心健康。

  四、考试大纲、收费

  1、考试大纲:教务处网站公布

  2、缴纳报名考试费

  (1)收费标准

  根据2009年《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公告》规定,每名学生须缴纳专升本”报名考试费80元。

  (2)报名时间及缴费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2日(节假日除外)

  缴费地点:教务处1204 赵红莉老师处

  (3)英语四级、英语六级、计算机二级、国家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学科竞赛、省优秀毕业生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五、工作安排

  (一)4月 8日——4月12日,由各二级学院通知本学院学生报名,并请学生填写和提交对口院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附表一、二、三);由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学生本人将申请表提交到教务处。并提交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全国大学生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日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等证书的复印件。

  (二)4月14日至4月19日,由教务处根据审查合格的学生名单统一填报2019年专升本学生报名信息表,并提供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格式身份证号码命名),同时将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6月1日、2日,举行普通专升本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及对口专科学校实际,与对口专科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录取办法”。

  (二)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相关院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试行免试推荐录取。本科院校与选送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免试推荐办法(应公示),确定合理的录取比例。拟录取名单应在本科院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专升本”录取方式主要是考试选拔录取。对口院校可在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学业综合确定录取分数。各有关本科院校按照教育厅核准的“专升本”计划,根据学校制定的“录取办法”,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应在本科院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拟录取名单应在本科院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共同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录取高校应予以核对确认。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各对口本科院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doc

  “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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