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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济宁医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2019-01-29 10:08:08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17283 编辑: 张老师

库课网校

  2019年济宁医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如果你在2019年报考的是济宁医学院,那么跟着库课网校小编一起来看看该院校专升本招生详情吧,里边涵盖的有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等信息哦!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医学院2019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宁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济宁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3。

  第四条 学校校址:

  太白湖校区: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任城校区:济宁市建设南路45号。

  日照校区:日照市学苑路669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校简介:略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护理学 100
康复治疗学 100
口腔医学 50
临床医学 300
药学 100
医学检验技术 50
市场营销 50
合计: 750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条 招生对象:1.我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含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的退役士兵);3.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2019年转段学生。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2.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3.身体健康;4.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其中,“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2019年转段过程性考核合格(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的,如符合相关报考条件可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

  第十二条 报考专业限制: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医学类相关专业;将来需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等条件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报考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7);其他专业招生不受考生所学专业限制。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文件要求,我校在录取时,专业内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第十四条 对投档范围内考生,依据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符合免试政策考生及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思想品德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2.学习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应修选修课的学习情况等(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等;4.身体健康状况;5.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

  第十六条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3.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门及以上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课程的。

  第十七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届时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同时学校以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

  第七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十八条 我校专升本各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制,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毕业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新生持济宁医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校取消入学资格。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根椐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大中专院校收费及提取相关费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学生实行“奖学金、贷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助学制度。

  第二十四条 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邮政编码:272067

  招生电话:0537-3616888

  E-mail:zsb0537@163.com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jnmc.edu.cn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及未尽事宜,以上级政策为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济宁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济宁医学院招生办

  距离山东专升本考试越来越近了,希望童鞋们努力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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