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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专升本招生计划

2022-01-13 15:27:35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2188 编辑: 李老师

库课网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0号)部署精神和工作要求,为了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选拔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学生选拔比例

  2021年,推荐院校各专业被录取应届毕业生总数(不含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免试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2%。我校根据自治区部署要求及学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免试推荐人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人数、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生人数、与合作院校毕业生等因素,在招生计划总量中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 免试推荐录取范围

  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退役人员

  (三)继续实施好“专升本专项计划”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按照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在招生总计划内单列计划,统一选拔、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各专业录取比例为50%。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我校学生核建档立卡学生资格。合作院校建档立卡招生计划,在合作协议规定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总量范围内自行确定。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选拔工作

  各接收院校要严格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的政策要求,对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名以及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含预计在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各专业录取比例为60%。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退役学生资格。合作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在合作协议规定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总量范围内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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