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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2021-11-22 14:06:07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8711 编辑: 王老师

库课网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0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对象

  普通专升本的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三)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3号)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可直接升本;如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以内的可直接升本。

  (五)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四、专升本联合培养的方式

  今年继续开展公办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试点工作,原则上1所高职院校最多与2所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我院双高专业群(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群含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给排水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群含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水利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共十个专业)属联合培养专业,与合作协议院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原则上至少安排1个学年在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工作。

  五、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细则。教务科研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院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拟定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并于4月16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收录数据。4月18日前,由教务科研处将学院2021届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录入专升本系统,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确定合作高校。4月20日前,与本科学校确定联合培养专业,签署专升本联合培养协议书;4月25日前,与本科高校签署联合办学协议书,向各系公布各专业对应推荐升入本科的学校、专业以及学费收费标准,同时将升本学校与升本专业录入专升本系统。

  (四)4月20日至5月4日,各系组织符合升本条件的学生报名和选拔推荐。符合升本条件的学生需登陆专升本系统填报信息(系统开放报名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填写升本相关材料。

  (五)5月5日前各系将审核通过的推荐材料报送教务科研处审核。报送材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1份;《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档各1份;《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档各1份;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放弃声明(附件5)纸质版1份(系部存档)。

  (六)5月6日前,教务科研处审核各系上交的专升本推荐材料。

  (七)5月7日至13日,教务科研处在校园网及校内张榜公示经过审核的拟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

  (八)5月14日前,教务科研处将公示无异议且符合条件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本科高校,报送材料包括:学院公文1份(纸质版),学院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其它材料及相关数据录入专升本系统报送)。

  (九)7月上旬,教育厅公布专升本录取名单。

  (十)各系根据录取名单收集学生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于7月15日前交至教务科研处。

  (十一)教务科研处根据各本科高校反馈的实际入学报到情况,于10月底前通知各系将升本学生档案交至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邮寄升本学生档案至各升本院校。

  六、专升本学籍学历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本科高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专升本学籍注意事项

  (一)严禁学生在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到入学报到注册前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二)本科高校将严格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如在入学报到前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自动取消入学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专升本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高质量地做好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

  (二)选拔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凡有违反规定选拔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荐专升本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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