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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

2021-06-02 15:40:22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2318 编辑: 王老师

库课网校

  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专科升本科有关文件精神,依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内教高函〔2021〕2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院整体工作部署,加强内涵建设,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院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严把推荐关,推荐院校须按照教育厅2021年专升本招生政策推荐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二是我院严把组织考试录取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公示选拔考试结果,做到清晰透明。

  三、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1年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选拔及录取工作。

  组长:周玉树

  副组长:卢凤龙、刘兴旺、王新刚

  成员:乔慧春、郝敏、张振龙

  四、招生专业

  2021年,学院专升本拟设英语、学前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新闻学、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动画共16个专业(详见招生简章)。

  五、选拔范围与要求

  (一)选拔范围

  1.与我院签定专升本选拔协议的合作院校的2021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及3+2高职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学生。

  3.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4.符合以上3条,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推荐院校各专业排名前50%(排名方式由推荐院校确定);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3)就读期间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毕业生;

  (4)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5)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

  (6)在自治区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5名的运动员或团体项目前5名的主力运动员。

  (二)选拔要求

  1.推荐学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升本报考专业相符相近。

  2.同一学生不得参加两次及以上选拔。

  3.各推荐院校须根据实际制定专升本选拔办法,选拔办法须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按选拔办法开展专升本选拔工作。

  4.未履行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具备选拔及录取资格。

  六、有关政策

  (一)做好招生专业与比例的合理安排及把握好免试推荐录取范围

  1.2021年,推荐院校各专业被录取应届毕业生总数(不含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免试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2%。

  2.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3.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两类退役人员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

  (二)继续实施好“专升本专项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选拔工作

  1.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按照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在招生总计划内单列计划,统一选拔、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各专业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

  2.对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各专业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

  七、选拔程序

  (一)第一阶段:与推荐院校完成协议签订

  与推荐院校完成协议签订,并填写《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1年专升本专业对接表》(见附件1)报我院招生就业处备案。

  (二)第二阶段:推荐院校完成报名

  1.由推荐院校组织完成与我院合作的相关相近专业报名工作,填写《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1年专升本选拔推荐表》(见附件2)及《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1年专升本对接专业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2.推荐院校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标注公示学生“考生类型”(普通/退役应届/退役/建档立卡/免试),进行政治与道德品质审查、成绩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三)第三阶段:考试

  报考我院专升本的学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一科,包括政治、大学语文等知识,分值 300 分。

  (四)第四阶段:录取并确定名额

  我院将依据报考各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且经推荐院校确认毕业资格的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最终录取名单报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八、2020年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一)5月15日前完成与各推荐院校的协议签订,协商完成各专业对接,汇总各推荐院校《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1年专升本专业对接表》。

  (二)5月20日前完成各推荐院校各专业报名,并将《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1年“专升本”选拔推荐表》及《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1年专升本对接专业报名汇总表》报送我院招生就业处备案。并由推荐院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考试中心具体报名时间安排与报名办法,组织实施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专升本学生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公示。

  (五)6月25日前将公示无异议且经推荐院校确认毕业资格的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六)6月30日前将确认后的拟录取名单,按照备案要求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九、入学与毕业

  (一)经选拔录取的学生将独立编班教学,人数不足独立成班的将编入我院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学习期限为两年,待遇与我院本科生相同。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读学分达到本科标准后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三)升入本科的学生从升入本科的学年开始,按所编入的本科专业本年度新生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十、其它

  (一)入学后进行复查,如有违规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如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的,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专升本升学资格,两校不再开展跨校专升本选拔。

  (三)本办法由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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