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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方城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0-08-19 14:54:42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3456 编辑: 张老师

库课网校

  南阳方城县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正在进行中。方城县特岗教师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面试地点是方城县龙城小学。

  一、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21日下午15:0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方城县龙城小学(方城县龙城路西头南侧)

  3.资格复审材料:

  ①面试通知单(考生进入特岗教师招聘系统下载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复审要求:

  ①考生携带以上相关证件在复审地点参加复审。

  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填写《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一份),并粘贴与招聘系统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照片,另上交照片3张,请提前包好并将自己的姓名和报考学段、学科写在包装纸上,交相关复审工作人员。

  ③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

  2020年8月22日

  2. 面试地点

  方城县龙城小学 (方城县龙城路西头南侧)

  3. 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实行指定教材内容进行现场试讲的办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教材:小学段为方城县现行四年级教材,信息技术学科为四年级下册,其它学科为四年级上册;初中段为方城县现行七年级教材(下学期),物理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下学期)。

  4. 面试顺序

  面试前,由考生抽签确定。

  5. 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硕师计划”研究生只参加资格复审,不参加面试。

  ②每个考生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③面试室内有教材、黑板、黑板擦、粉笔(不设置多媒体设备),数学学科提供量角器、三角板、圆规,其它学科不提供教具。

  ④面试计分采取体操计分法和修正系数法。

  ⑤考生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资格。

  ⑥考生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面试纪律。

  三、防疫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执行《2020年方城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考生必读)》。

  四、咨询电话 13525651389

方城县2020年特岗教师面试试讲级段及指定教材.xls

  方城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9日

  2020年方城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考生必读)

  一、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须提前报告方城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手机:13525651389 )。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资格复审及面试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建议考生尽量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点。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点,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四、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径直进入候考室,不得扎堆、聚集,考生间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候考室。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工作人员申领候考室配备的口罩,考生除讲课时可摘掉口罩外,其他时间均注意佩戴口罩。

  五、考生在面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六、面试结束后,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配合疾控部门处理。

  七、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来源:http://tgzp.haedu.gov.cn/dsview.aspx?id=6674&ds=4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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