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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06-27 特岗教师考试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和《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铜教发〔2023〕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3〕30号)和《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有关要求,现将安顺市2023年
2023-06-27 特岗教师考试 特岗报考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和《关于印发<黔南州2023年“特岗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函〔2023〕21号)要求,为做好福泉市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为做好毕节市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细则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 〔2023〕3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黔南州2023年“特岗计划”工作方案》(黔南教函〔2023〕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2023-06-26 特岗教师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州委编办 州教育局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3年“特岗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函〔2023〕21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根据《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铜教发[2023]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招聘细则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