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洛阳新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60人)

2024年09月30日 11:55:19
来源:新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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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新安县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成立新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要求为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修订,见附件8)选定,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岗位详见《2024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不一致的,可用本科专业报考。

  四、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

  2.年龄要求: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等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5.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对应的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网址: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apply.lyrcrs.com/229/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2. 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24年10月9日9:00至2024年10月14日17:00。

  3. 报考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00)之前,未通过审查被驳回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0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被驳回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 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3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0月9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 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2024年10月23日9:3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线上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并妥善保存保管电子版,以备后期随时打印使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 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办理免缴费手续后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费手续,须于2024年10月15日17∶00前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65086661@163.com,工作人员审核后回复邮件,审核通过即成功办理免缴费手续。具体材料如下:

  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务必标注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交县(市、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扶贫对象证明》扫描件(见附件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交家庭低保证及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提交不合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免缴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8.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人员,退还所交考务费。

  9.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

  2. 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大学生村干部;

  (2)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3)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市)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计算,不累计:

  3. 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

  (2)有效身份证;

  (3)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4);

  (4)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4. 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4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新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专栏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3.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4. 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 面试资格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通知为准,3次未接通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新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考生须持《2024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6)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24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7)。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发放《2024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

  (4)面试资格确认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在新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1:3)时,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 面试办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对于某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则该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则该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 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时则进行面试加试。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将适时在新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通知为准,3次未接通者视为放弃。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7天),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六、纪律与监督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新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6:00-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2024年新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扶贫对象证明.docx
附件3:2024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4: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docx
附件5: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x
附件6:2024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doc
附件7: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