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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宜兴市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及第二阶段考试(面试)教材等事项的通知

2021-04-08 14:23:12 来源: 宜兴市教育局 阅读: 1995 编辑: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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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1.小学数学学科:2021年4月12日上午7:45至9:30

  2.小学语文学科:2021年4月12日下午1:30至3:30

  3.其他学科:2021年4月13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0至4:30)至14日(上午8:30至10: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宜兴市公共实训基地D幢201会议室,地址: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

  (三)资格复审对象

  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见附件1

  (四)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材料详见《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6号)及《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7号)。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1.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提供原件的,须由所在高等院校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由现在读高校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上标注“该生为我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情况属实”字样,并加盖高校公章)。

  2.教师资格证书暂不能提供原件的,须郑重承诺在2021年7月15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郑重承诺在2024年7月15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幼儿教师(Y02)岗位的考生,除《公告》要求的复审材料外,还应提供现就职幼儿园出具的在职证明。

  (五)其他事项

  1.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取消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资格。因自动放弃及复审未通过而造成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第一阶段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对象第一阶段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考试组织方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自己的成绩,保持电话畅通。递补对象须于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若递补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小学数学(G22)与小学语文(G21)教师岗位的考生,请在复审现场静候,待所有考生资格复审结束后,将抽签确定分组名单。

  3.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情况本人确实难以参加的,可委托家长代为复审;但须提供书面委托书(手写稿原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第二阶段考试(面试)教材

  面试教材及范围:见附件2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76352、87992670、87974858。

  附件:

  1、 2021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进入资格复审名单.pdf

  2、2021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试讲教材.xls

  宜 兴 市 教 育 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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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s://www.yxjyy.net/index.php?r=portal/content/view&sid=320282&id=16626&lid=&contentid=&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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