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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宁波海曙区教师招聘考试注意事项

2021-03-26 10:56:05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1991 编辑: 张老师

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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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三批)已经发布,此次一共招聘教师48人,带有事业编制。对此次考试感兴趣的考生快来看看有关这次考试的相关问题吧!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不能按规定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社会人员以事业编制或非事业编制身份报考的,均需提供所在单位社会人员任教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海曙区事业编制教师不得报考。

  (四)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签约学校至少工作满5年。

  (六)由于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查看原文公告及附件,请点击<<<2021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三批)(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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