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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30人)

2023-06-09 09:21:16 来源: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阅读: 1426 编辑: 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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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幼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其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3年6月15日前取得。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0号)文件规定,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023年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人员可以凭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报名,但是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控制总量备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6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5日11:00—6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5日11:00—6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报名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5日11:00—6月21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相关笔试、面试等公告,按照公告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202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6月20日14︰30—16︰00到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东附楼213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公告。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公告。

  笔试内容(满分100分):专科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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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二)面试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范围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0543-3160266

  高新区教育工作专班 0543-361369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543-3160808

附件:

附件1:202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控制总量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工作专班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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