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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教师(幼教、党校)笔试公告

2020-09-10 16:26:33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1157 编辑: 张老师

库课网校

  河南平顶山新华区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正在进行中。由公告可知,此次教师招聘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请参加笔试的考生们认真查看有关笔试的注意事项。

  根据《平顶山市新华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2020年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为切实做好笔试组织工作,确保每位考生安全顺利完成考试,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

  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设一个考点:平顶山市第九中学

  考点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与公园北街交叉口西南角

  二、考试须知

  1.请考生遵照考试防疫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1)考生进入考点时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本人防疫健康码(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接受体温测量(<37.3℃),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材料提供不全者禁止入场,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2)持非绿码的考生,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河南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请于2020年9月11日9:00-2020年9月13日9:00在新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专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按照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做好备考事宜。

  3.考前60分钟可进入考点,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监考员安排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4.考生赴考点前提前准备好口罩、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

  5.考生严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通讯工具(如无线耳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一经检测发现将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

  6.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路线,所有送考、陪考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合理安排交通工具。

  7.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详细阅读《平顶山市新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平顶山市新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0日

  平顶山市新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3.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笔试考点。(1)考生进入考点时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本人防疫健康码(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接受体温测量(<37.3℃),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作为退费依据,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持非绿码的考生,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河南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按主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座位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7.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详细阅读《平顶山市新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GgsvFOCLa0oAIRHxyJw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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