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账号

找回密码

设置密码

绑定手机号

注册领取新人学习津贴
首页 >

教师招聘 > 考试指南

> 《教师法》修订草案,事关广大招教考生们

《教师法》修订草案,事关广大招教考生们

2021-12-01 14:20:44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1402 编辑: 柳老师

库课网校

 课程推荐>>>

 【教师招聘】2010-2021年河南教师招聘真题【225套】

 【教师招聘】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3200题》章节练习

  教育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面试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的教师法征求意见稿和现行的教师法有很大的变化,教师准入门槛、各级各类教师学历、教师福利待遇都有所提高。下面我们来具体看看有哪些变化。

  1.教师工作的基本义务

  教师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崇高使命。教师应当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师资格考试学历标准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教师职务等级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副高级职务和正高级职务。教师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依照规定晋升;副高级以上职务应当与岗位设置相结合,考察教师履职的表现,设定相应比例,通过评审等方式竞争性获得。

  4.教师薪资待遇

  国家分类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逐步提高。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体现对优秀教师、班主任等特定岗位教师的激励。高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符合高等学校行业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津贴补贴、地区补贴、住房优惠、医疗待遇、退休待遇、民办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1631238212373856.jpg

教师招聘考试
相关推荐

热搜排行

考试指南

优课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