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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110人)

2021-07-28 14:06:35 来源: 抚宁区人民政府 阅读: 2050 编辑: 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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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10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此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110人。具体指标如下:

学科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历史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心理

旅游

畜牧兽医

汽修

学前教育

合计

幼儿














21

21

普高

1

1

1


1

1

1



1





7

职教






2



1


2

2

2

2

11

初中

9

7

4

3

1

1

4

4

2

1





36

小学

15

9

4



1

4

2







35

合计

25

17

9

3

2

5

9

6

3

2

2

2

2

23

110

  注:

  1.信息技术学科招聘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

  2.音乐学科招聘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学、流行舞蹈、舞蹈、舞蹈编导、音乐与舞蹈学专业。

  3.体育学科招聘具备足球、排球、篮球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专业技能突出的可以放宽到体育其他相关专业。

  4.旅游学科招聘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

  5.畜牧兽医学科招聘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遗传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

  6.汽修专业招聘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车辆工程专业。

  7.应聘人数和招聘指标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抚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做适当调整。

  二、招聘条件

  (一)面向京津冀和东北地区招聘(户口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以前,含当日)。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四)须具备以下教师资格和学历条件:

  1.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均与应聘学科一致。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的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初中、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学科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报考其他学科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可为非师范类专业;报考学前教育学科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职教中心学前教育学科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4.以上学历不包括专升本专接本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过往招聘考试违纪人员或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委托第三方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通过中国抚宁网(网址:http://www.chinafuning.gov.cn)、抚宁电视台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秦皇岛市抚宁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系统(http://47.93.208.246:8888/login/d6611134224e04ec)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准考证,并查询相关信息、成绩、公示、补充公告等,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9:00—8月3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7月30日9:00—8月4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5日—8月6日

  (三)笔试

  1.专业技能考试和笔试

  (1)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无笔试。音乐学科考舞蹈,考场准备电钢琴、钢琴和播放器,其它考试用品自带;美术学科考素描和色彩,八开纸,均90分钟,考试用品自带;信息技术学科考技能测试。时间:2021年8月7日上午8:30。地点:抚宁区第二中学。

  (2)其他学科进行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9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笔试按照高考程序进行,应聘人员要提前在相关网站上阅读高考考试规则,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布笔试成绩和拟参加面试人选名单

  依据笔试成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依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聘用岗位人数比例公布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和拟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其中招聘指标为10人及以上的学科按1.5: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指标为10人以下的,原则上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出现小数时按进一法保留整数,如末位分数出现并列,均参加面试。若比例不足由抚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资格复查

  发布资格复查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查。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拟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资格复查:户口本、报到证或存档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已就业的公职人员须携带现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六)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

  2.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试讲。其中,学前教育和体育学科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再试讲。试讲重点考察本学科教学基本素质和教学能力,所需教材自备。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8-1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设最低分数线,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录用。

  3.试讲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试讲时评委当场打分,核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试讲成绩。

  4.学前教育学科:技能测试内容分为自选和评委指定两个部分,成绩直接计入面试成绩中。考场准备电钢琴、钢琴和播放器,其它考试用具考生自带。现场打分,公布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满分100分,其中儿童简笔画创作40分(自备画笔15分钟以内);弹唱(电钢琴、钢琴)40分;儿童舞20分(自选5分钟以内)。技能测试低于75分的确定为不合格,直接取消试讲资格。

  5.体育学科:测试内容为各单项的基本技术、基本战术、竞赛相关知识。技能测试足球、篮球、排球各单项满分60分。

  注意事项:整个面试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试讲人员在待讲室等待。采用抽签方式决定试讲顺序和题目。试讲着装要求:白色衬衣,深色裤子或裙子(技能测试服装可根据需要自行更换),由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考场参加试讲,试讲结束即返程。试讲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待讲室,午饭自备。所有应试人员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

  (七)核定总成绩,公布参加体检名单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根据总成绩名次和各岗位实际聘用总人数,按1:1比例足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公布名单。

  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学历层次高者优先;3.在校期间获得奖励高者优先;4.抚宁区户籍优先。

  (八)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授权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复检考生待体检合格后末位选岗。

  (九)公示拟聘结果

  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聘用结果。

  (十)选定岗位,限期报到

  被聘用人员根据学科岗位需求情况,按照“本组总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的原则,由本人选岗到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到校后,本人提供相关档案等必备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限期报到。在规定时间不选岗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本组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五、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为区内编外教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照我区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特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监督。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涉及到有直系亲属报考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应试前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交到抚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抚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告信息咨询电话:0335—6012704

  附件:附件1:抚宁区2021年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现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式样).docx

  来源:http://www.chinafuning.gov.cn/funing/front/zwthirdq.action?id=18112&tid=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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