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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2020年12月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2020-11-27 16:13:32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2721 编辑: 张老师

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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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石家庄市2020年12月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已经发布。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5日。

  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三)测试当天需出示或提交材料如下:

  测试当天需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绿码”,并提交本人签字的《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承诺书》(请自行下载填写)。

  对从有疫情地区来石参加测试的考生按照省、市相关通知要求提交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码“绿码”并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测试。

  (四)网上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市财政账户,无法退款,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证件携带不全等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5日,12月1日10:00开通网上报名系统,限额3000人,名额报满系统自动关闭。本次测试未报上的考生请关注下期测试通知。

  (二)报名网址: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hb.cltt.org/baoming),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进入网页后点击我要报名→石家庄市→我要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并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如填报信息及照片上传有误 ,请于2020年12月5日前登陆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修改本人信息。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尺寸宽390像素*高567像素,格式为jpg/jpeg。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缴费时间及流程

  请于2020年12月7日10:00-12月13日22:00登陆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sjzjyj.sjz.gov.cn/)→石家庄市教育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普通话水平等级认定→查询缴费号及网上支付,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缴费号码。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后将查询到的缴费号(20位数字)输入即可缴纳50元测试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缴费完成后,请于2020年12月14日10:00—12月20日登陆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sjzjyj.sjz.gov.cn/)→石家庄市教育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普通话水平等级认定→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者不予安排测试)。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时间等事宜请查看准考证。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16号)处理。

  六、成绩查询

  2021年1月20日后请登陆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查询成绩。

  七、证书领取方式

  考虑疫情因素,证书发放采用邮政速递的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20日登陆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sjzjyj.sjz.gov.cn/)→石家庄市教育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普通话水平等级认定→填写邮递信息,进入EMS邮递界面准确填写本人信息, 2021年1月21日后EMS会采取证到付款的方式将等级证书送达到本人手中。咨询相关快递业务可拨打13032623726。

  八、考试当天防疫要求

  (一)测试场所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疫情防控期间,每轮测试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每轮测试结束后,对考场进行彻底消毒,并保持必要的通风时间。

  (二)申请测试的考生及工作人员须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测试当天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不允许参加测试。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不允许参加测试。禁止14日内出现身体异常的工作人员参与任何与测试相关的工作。

  (三)考生进入考区后,请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以及防疫组织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点逗留。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五)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并做好途中防护措施。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附件: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承诺书.docx

  石家庄市语委办

  2020年11月27日

  来源:http://sjzjyj.sjz.gov.cn/a/2020/11/27/1606443056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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