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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考!教资考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2020-02-08 14:51:42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2807 编辑: 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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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帮助大家好好备考教师资格证考试,库课网校苏老师整理了常考的教师资格证考点,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下吧!

  一、教师的权利

  (一)教师的公民权利

  1.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有宗教信仰自由;

  5.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6.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7.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8.有劳动的权利;

  9.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10.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1.有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2.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除上述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还在宪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公民的民事权利进行了规定,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与肖像权、名誉权与荣誉权、自由权、隐私权、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权等。

  (二)教师的职业权利

  1.教育教学权教师有权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这是教师最基本的权利。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等于侵犯教师的这一权利。

  2.科研学术活动权

  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

  3.管理学生权教师有权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

  4.获取报酬待遇权

  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息”的权利。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5.参与民主管理权

  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教师在参与学校管理时要注意民主集中制原则。

  6.进修培训权

  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二、教师的义务

  (一)教师的公民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依法纳税;

  7.有劳动和接受教育的义务;

  8.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实行计划生育。

  (二)教师的特定义务

  1.遵纪守法义务

  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义务

  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也是教师的基本义务。

  3.教书育人的义务

  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

  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爱护学生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

  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6.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义务

  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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