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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评分标准(中小学通用)

2020-01-18 10:48:52 来源: 库课网校 阅读: 7026 编辑: 苏老师

库课网校

  为了帮助大家好好备考教师资格证考试,库课网校苏老师整理了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评分标准,供大家参考。

教资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1、材料分析题(14分)

  原则:答题方向、分条罗列、字迹、行文

  (1)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字迹美观、行文逻辑清晰(12-14分)

  (2)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且行文逻辑清晰(10-12分)

  (3)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字迹美观(8-10分)

  (4)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6-8分)

  (5)答题方向正确、没有分条罗列,但内容言之有理(2-6分)

  (6)答题方向正确(0-2分)

  2、阅读理解(14分)

  原则:是否按照“原文”进行作答

  (1)理解正确、采用原文作答、字迹美观(12-14分)

  (2)理解正确、采用原文作答(8-12分)

  (3)缺少“理解正确”、“采用原文作答”、“字迹美观”中的一点或几点则酌情扣分。

  3、写作(50分)

  原则:字数、立意、角色、字迹

  一类作文(50-38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教师角色进行写作的,字迹美观

  二类作文(38-25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教师角色进行写作的

  三类作文(25-10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

  四类作文(10-0分):字数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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