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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上半年教师资格调整认定范围公告

2021-05-11 09:41:05 来源: 精河县人民政府 阅读: 1763 编辑: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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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相应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精河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精河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新疆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新疆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博州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在博州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在精河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精河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在精河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

  精河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来源:http://www.xjjh.gov.cn/info/1044/1330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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